我大抵是悟了。
横竖是提不起什么高远的兴致,脑子里翻来覆去,尽是些吃喝拉撒睡的俗事。起初还觉得有些惭愧,仿佛辜负了什么似的,但细细想来,天地间大约也没有比这更要紧的了。人终究是血肉之躯,若连肚皮与困倦都应付不来,又遑论什么风雅与抱负呢?
除此以外,便只剩下写字了。我黯黯地坐在桌前,看着眼前的两支笔,一支是我的,另一支也是我的。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也在等我,又仿佛并不等我。我拿起一支,又放下,觉得写些什么都不大对劲,不写又似乎有些对不住这寂静的夜。
罢了,大抵就是这样了。悟到了俗世的要紧,便安心做个俗人罢。这世上的道理,原也不必都去弄个明白,能吃饱饭,能睡个好觉,手里还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笔,便也算是不坏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