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开大了!江苏无锡,一男子开玩笑,拿着高压气管向他的同事臀部喷射高压气体,气体通过肛门,把大肠冲裂了。对方当场惨叫,被紧急送医,经鉴定是重伤二级。同事气不过,直接把男子告了,院方依法判定男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对方22.7万元!
6月9日,大皖新闻报道了这则消息。
李某(化名)、王某(化名)是一个公司的同事,两个人关系不错,平时李某就喜欢跟王某开玩笑,王某也没有计较过。
2025年5月10日下午,李某和王某正在上班,李某突然一时兴起,又要跟王某开玩笑。
但这次李某的玩笑就有点开的太大了,他看到旁边有一个高压气管,明知道它的气体冲击力比较大,还要拿着他跟王某开玩笑。
旁边有人提醒他说这种气管有点危险,不能轻易开玩笑,但李某觉得也就是玩玩而已,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随后他便拿着这个气管,对着王某的臀部喷射气体,气体直接通过肛门,进入大肠,王某的肠子当场就破了。
只听王某一声惨叫,疼的他脸都白了,现场同事看着不对劲,赶紧送王某就医,自知玩笑开得太过的李某也随着去了医院,还垫付了医疗费。
医护人员紧急救治,由于王某损伤严重,他的右半结肠给切了,结肠多处还进行了修补。王某整整住了一个多月的院,才康复了。
经鉴定,王某由于外力导致肠破裂,构成了重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自知玩笑开得太过,惹了大祸,就主动投案自首了,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老实交代,还表示前期已经垫付了12.7万的医疗费。
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李某又主动增加了10万元的补偿款。
因为同事李某的玩笑,让自己受这么大的罪和身体伤害,王某和他的家人觉得这件事情不能轻易就算了,所以就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某要求同事李某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一共30多万,其中20万是他的精神补偿费。
那么李某因为这次“玩笑”犯了什么罪?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从以上法律原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李某因为开玩笑,给同事王某造成身体巨大伤害,经鉴定后,已经构成重伤二级,他已经犯了过失致人重伤罪,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处罚。
院方受理后,根据本案的实情,并结合李某的表现,例如主动自首,以及认罪认罚等表现,酌情轻判。
但关于王某要求的精神赔偿20万,却被驳回了,主要原因是王某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依法判决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支付李某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22.7万元。
所以开玩笑的时候一定要有度,不能肆意开玩笑,尤其是这种危害对方身体以及性命的玩笑。
但关于李某将同事王某告了的这种行为,有些人表示,同事一场,非要追究刑事责任就有点太过,况且人家已经积极赔偿了。
但有些人表示,李某的玩笑开的太过了,给人家已经造成重伤二级了,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关于李某、王某的所作所为,您是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