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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66岁老农魏某为省事,解开犬绳。他未曾想到,这一举动让自己亲手养大的两

四川绵阳,66岁老农魏某为省事,解开犬绳。他未曾想到,这一举动让自己亲手养大的两只猎梗犬,在山林里制造了一场长达一年的“屠杀”,捕杀了包括毛冠鹿在内的8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上,犬只被视为与猎枪、陷阱同等级的禁用狩猎工具,主人即为行为人。面对“我又没吃没卖”的辩解,法庭的判决清晰而严厉!

六月的北川,山风里带着柳杉的湿气。

陈家坝镇村口的空地上,临时围起的法庭边挤满了人。台上的魏某低着头,六十六岁的脊背有些佝偻。

法官念出判决时,人群里一片窸窣——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把这位老农送上被告席的,是他亲手养大的两只猎梗犬。

故事需回溯至更早之时。

2020年,魏某承包了村里那23亩山坡地,而后悉心种下柳杉苗,开启一段别样历程。野物啃苗子,糟蹋得厉害。

2024年3月,他买了两只猎梗犬幼崽,指望它们镇住山林。起初,狗被牢牢关在院里,喂养精细。但狗长得快,性子野,总想往外挣。

2024年4月,魏某觉得天天修围栏太麻烦。他松了手。于是,狗开始自由出入山林,想去哪儿去哪儿。这个决定,在后来被法庭认定为一切灾难的起点。

没人管束的猎犬,如鱼得水。

它们本就天性凶猛,擅长追捕。

几乎每天夜里,都会叼回野生动物的尸体。魏某看见了,清清楚楚。但他没拦。他觉得,狗能吓跑啃树苗的鸟兽,正好帮了大忙。邻居提醒过他,这样抓保护动物会犯法。他总摆摆手:狗自己抓的,我又没吃没卖,能有啥事?

这份 “不会有事” 的侥幸心理,持续了将近一年。

从 2024 年春天到 2025 年 3 月,魏某的两只狗在他承包的林地里,制造了一场无声的杀戮。直到 2025 年 3 月 18 日,春季巡查的林业执法人员找到了魏某和他的狗,并在其家中搜出了尚未处理完的动物骸骨。

鉴定结果显示,死亡的八只动物分别是一只毛冠鹿、三只小鹿、一只果子狸和三只猪獾,全部是受保护的 “三有” 野生动物。根据法律规定,猎犬等同于猎枪、陷阱等禁用狩猎工具,放任工具造成危害的,即为狩猎行为的实施者。

庭审时,魏某始终无法理解自己为何被追责,反复辩称:“我只是懒得修围栏,又不是故意去打猎。狗是畜生,它自己要咬,我控制不了。我又没赚钱,这能算犯罪吗?”

法官逐条向魏某解释法律规定:“你明知狗的捕猎天性,却故意放任不管,这属于间接故意。邻居警告过你,你仍不改正,这是明知故犯。是否获利,从来不是定罪的标准,法律保护的是野生动物资源,而不是你的个人利益。”

这场审判特意搬到了村口。

一百多号乡亲旁听着。他们原本也觉得,狗咬东西是天性,主人哪管得了?但法官的解释和冰冷的证据链,像锤子一样敲在每个人心上。他们第一次清晰地知道,自己家里的那条狗,如果不管好,可能给自己惹来多大的灾祸。

判决下来后,魏某认罪了。

周边村子的风气悄悄变了。人们开始加固狗圈,出门拴绳,看见狗叼回奇怪的东西,不再觉得是“加餐”,而是提心吊胆。一场看似偶然的“狗患”,通过一次巡回审判,变成了一堂沉重的乡村法治课。

法律不外乎人情,但人情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

魏某为他的“省事”和“侥幸”,付出了九个月的自由作为代价。而那两只被依法处置的猎犬,或许从头至尾都不明白,自己追逐天性的本能,为何最终将主人送上了法庭。

这背后,是现代法律对于个体责任一丝不苟的界定:当你选择饲养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生命时,你便选择了一条无形的绳索,将它与你的命运紧紧捆绑在一起。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2026年6月5日《“他被自己养的狗送上法庭”?巡回法庭车“进村”现场开庭,男子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