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楚,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最大的区别到底在哪,也因此在报价和结算时总踩坑。
其实核心就一点:设计的控制权到底在谁手里。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自己找设计院画图,施工方说白了就是个“按图施工”的执行者。图纸有问题,发包人说改,设计院就得改,控制权牢牢握在发包人自己手里。
但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全反过来了。
承包人不再只是照图干活的,而是“按约设计、按约施工”。发承包后,设计控制权从发包人转移到了承包人手中。承包人要审核发包人给的前期资料,完成后续的施工图设计甚至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最终拿出既满足发包人要求、又符合标准规范的设计文件。
换句话说,承包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有了真正的设计选择权。
但有个前提——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发包人的使用功能和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承包人就应该运用价值工程,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追求最大限度的项目增值,选出成本控制最优的方案。这才是工程总承包该有的运行逻辑。
发包人当然也有设计审查权,但这个权力是有边界的。审查要讲究质量与价格的联动,不能一味追求高标准而忽略经济性。因为设计最终责任在承包人身上,没必要所有文件都审,避免不当干扰,浪费双方时间。
那计价基础怎么定?
最简单的判断方法:可研或方案设计批复后发包的,以投资估算作为投资控制基础;初设批复后发包的,以设计概算作为基础。最终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总价,这才是工程总承包控制投资的优势所在。
实践中那些约定以施工图计价计量、搞定额费率下浮的,最后投资失控一点都不意外——根本就没按工程总承包的规律来。
你觉得现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是在真正放权,还是换了个名义继续“按图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