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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张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7年,白天若无其事打卡上班领工资,下班又准时

天津男子张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7年,白天若无其事打卡上班领工资,下班又准时去社区参加矫正,直到单位发现真相时,137.9万的薪资福利早就发了出去,气得管理层立马一纸诉状将这个瞒天过海的员工告上了法庭。

事情要从 2016 年说起,当时杨某还是天津宁河区某支队的一名在编职工,拿着稳定的工资,享受着事业单位的各种福利。可就在这一年的 9 月,他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二十余天。一般人遇到这种事,工作大概率保不住了,但杨某刻意隐瞒了自身涉案经过,悄无声息骗过了单位所有人。

2017 年 12 月,法院正式作出判决,杨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三年的考验期内需全程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用人单位依规可作出停薪、解聘处理。但杨某始终对单位隐瞒刑事判决结果,判决落地后照常穿着制服到岗上班,和同事日常相处毫无异常。

自此杨某开启了长达七年的在岗生活,其中前三年是法定社区矫正期,需要在课余、休息日前往社区矫正中心,按时参加法治学习、公益性服务,常态化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督管控,剩余四年矫正期满后,他依旧继续在原岗位正常出勤。白天在单位踏实打卡干活,生怕言行反常引人怀疑,私下妥善安排矫正事宜,多年里两套生活轨迹被他巧妙错开。

这七年里,杨某每个月正常领取在岗薪酬,单位持续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各类岗位津贴足额发放。经核算,多年间单位向杨某发放代缴的各项待遇里,被法院认定需要返还的违规款项合计 137.9 万余元,这笔钱款源自财政拨款,是实打实的公共资金。

一晃七年过去,单位此前始终没有察觉到杨某被刑事处罚并接受社区矫正的实情,直至 2025 年,单位在统一梳理全员人事档案信息时,意外查到了杨某早年的法院判决书,这件隐瞒多年的旧事才彻底败露。

单位管理层核实完整案情后十分震惊,没想到名下职工曾被处以刑罚,还连续多年正常领取薪资。核实完毕后,单位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在 2025 年 3 月作出开除杨某公职的处理决定。

开除手续办完,但已经拨付出去的 137.9 万余元资金成了棘手难题。单位多次联系杨某协商退款事宜,希望对方退回违规所得钱款,不过杨某并不同意返还。

在他的认知里,七年时间日复一日在岗履职,付出了实际劳动,领取薪酬理所应当,还提出刑事判决属于公开公示信息,单位没能自主查询核实,过错方在用人单位,不该由自己承担退款责任。

双方拉锯协商始终没法达成统一意见,单位只能走司法途径维权,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杨某全额返还 137.9 万余元薪资、社保及公积金,同时赔付对应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

开庭审理阶段,杨某的抗辩理由看似合乎情理,可结合法律规定,法院给出了清晰判定:杨某刻意隐瞒刑事处罚与社区矫正的关键事实,误导单位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持续发放福利待遇,该获利在法律层面属于不当得利。

简单解释下不当得利:获利一方没有合法取得财物的依据,占用他人财产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依法需要全数返还所得利益。

针对杨某 “干活就该拿工资” 的主张,法院没有一刀切否定他的劳动付出。判决书明确,杨某需要先行返还 137.9 万余元不当得利,但倘若想要索要自身实际用工对应的劳动报酬,可以另行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单独维权。也就是说,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在岗劳动酬劳怎么结算,和本案不当得利返还不属于同一类纠纷,需要分开处理。

最终在 2026 年 3 月 20 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令杨某向原单位返还 137.9 万余元款项。

案件宣判消息传开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调侃杨某时间管理能力出众,一边上班一边配合社区矫正瞒了七年;也有网友感慨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存在短板,时隔七年才发现员工的刑事处罚记录。

透过这起案件,能看出两层值得深思的现实问题。从个人层面来说,心存侥幸隐瞒违法事实、钻制度漏洞终究行不通,隐瞒换来的收益最后全数要退回,个人职业前途也彻底断送;站在用人单位角度,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员工人事动态核查不能流于形式,完善常态化人员信息核验机制,才能规避公共财产无故流失的风险。

纳税人的每一分公共资金都来之不易,完善管理制度、堵住管理漏洞,才能从源头避免类似闹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