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没有?两张照片同一场景,取个近景,加上两国的国旗,画面立马就高大上了。
不知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文中这段“多媒体出版物Ukraine.ru和APRIL MEDIA团结了许多中国百万富翁博主,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细节在我们的材料中。”,有点拗口或者意思表达不准确。
比如说Ukraine.ru(俄乌网)和APRIL MEDIA(四月传媒)是“团结”“中国百万富翁博主”的?纯友谊还是有卢布可拿?这里的“百万富翁博主”,应该是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大V吧?
但,不管是哪种合作,只要没有在我国政府报备,这种涉及政治新闻和宣传,在中国互联网都是不合法的。这些“中国的百万富翁博主”,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成为俄外宣在中国的代理人。
我个人觉得,饶谨应该主动把“合作备忘录”交给有关部门,比如新闻和税务等部门,前者接受合规审查,主动报备,后者即便挣了卢布,也应该换算成人民币照章纳税,不能只要“握手”的照片,不要合规监督。
如果饶谨能把“许多中国百万富翁博主”名单,顺道也交给有关部门备案,那就更好了,让大伙也看看“挺俄”大里,谁是他们签约的“百万富翁博主”?头条新闻工作室饶谨啊,爱国,首先要从遵纪守法开始。是不是这个理儿?
只是不知饶谨的合作方——Ukraine.ru,如果知道饶谨名下的北京中易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持续税务违法两年多了,会不会对有“许多百万富翁博主”的APRIL MEDIA的实力,感到特别的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