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柔情的杨华”和“金点子谭”。2023年1月10日,你们转发饶谨“感谢厦门公安”的网帖时,“金点子谭”出言不逊公开辱骂,杨华转发。
我个人认为,你们嘴里都爱标榜自己是“爱国”,但是,从我经历这件事儿看,你们没有起码的品德。再告诉一个让你们尴尬的事实:
2026年3月25日,厦门思明检察院就办案警察执法违法,向思明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
2026年5月28日,思明公安分局,已经就此案做出了“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这份决定书中,明确饶谨也是侵权行为人。
这里想问问这个“金点子谭”,你我生活中根本不认识,你能信口开河我是“坏种”呢?还是啊,杨华的“拭目以待”,看到饶谨也是网络侵权行为人,会怎么想呢?有没有羞愧难当?
如果按照你们定义的“网暴犯罪团伙”,如今公安认定饶谨侵权行为成立,那么,你们又是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