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北平刚解放,韩复榘遗孀给新政府写信:“丈夫被枪决,能不能把东绒线胡同47号还给我?这原来是我丈夫的房子。”写信的人是高艺珍,14岁嫁给韩复榘,跟着他过了30年......
1938年,韩复榘被枪决之后,家里几个侧室卷了东西走,她带着孩子辗转各地逃难,把随身带的首饰一件件卖了换粮,走到北平的时候已经没钱租房,连基本吃住都成问题。
东绒线胡同47号,是韩复榘在1934年买的私产,契约税单都齐全,不属于贪墨来的公产,也不是占的敌伪房产,本来就是高家母子最后的指望。
北平沦陷的时候,院子被日军占了做军官宿舍,抗战胜利之后,高艺珍去找国民党当局要房子,人家拿韩复榘的罪名压她,只说你去找日本人要房子,把她挡在门外,她跑了无数次,连门都进不去。
高艺珍在胡同里租了小房子住,每个月房租都凑不齐,孩子上学要钱,大儿子精神出了问题,住在疯人院还要医药费,日子过不下去,才敢提笔给新政府写信。
那时候刚解放,城里到处都说韩复榘是逃兵,是有罪的人,一般人都觉得,她敢去要罪犯的房子,肯定要碰钉子,说不定连自己都要搭进去。
新政府收到信之后,工作人员没直接扣帽子,拿着信去房管部门调档案,翻了旧卷宗,找了老街坊核对,确认房子确实是韩复榘婚前花钱买的私产,产权登记在高艺珍名下,不在战犯没收财产的名录里,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
这件事层层上报,最后到了董必武那里,董必武看了调查材料,批了字,说罪不及妻儿,合法的私产就要还给人家,不能因为男人有罪,就让一家人没地方住。
工作人员找到高艺珍的时候,她正在胡同口的井边洗衣服,来人叫她同志,把盖了章的归还通知书递到她手里,她接过来,手不停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时候谁都没想到,新政府会这么办事,韩复榘有罪,但是高家五个孩子是无罪的,他们的合法产业,不能随便收走。
高艺珍带着孩子们搬回了院子,之后日子慢慢稳下来,几个孩子各自成家立业。
二儿子韩子华后来参加志愿军去了朝鲜,三儿子去了西北搞建设,四儿子成了机电专家,没有人因为父亲的罪名,被剥夺了做人的机会。
这件事放在大变革的年头,看着是小事,其实能看出来新旧政府的不一样。
国民党办事,只讲政治,不管你有没有活路,拿罪名压人,随便夺人家的房子,新政府讲规矩,有罪的是韩复榘,老婆孩子没犯罪,合法买的房子就要还给人家,不搞连坐那一套,不堵普通人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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