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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养狗的遇到狠人了!"大妈遛大狗不栓绳,狗突然发疯把一个大哥的手臂咬了!但大

"这次养狗的遇到狠人了!"大妈遛大狗不栓绳,狗突然发疯把一个大哥的手臂咬了!但大哥是一个狠人,他忍着疼痛,按着狗一顿猛打!大妈见状心疼坏了,让大哥松手,但大哥没有惯着大妈,一个举动大快人心!

大哥忍着疼,反手掐住狗的脖子,把狗压死在地上。那狗挣扎了一阵,力气慢慢泄了,开始低声哼叫。

大妈冲过来,没有去拉自己的狗,而是冲着大哥嚷,说大哥把狗给弄伤了,让大哥赶紧松手。大哥抬起头看了一眼大妈,直接站起身,抓住狗使劲往地上一摔,"哐"的一声,那狗当场嗷了一声,半天没爬起来。

这事在网上传开以后,争议集中在两个方向。一部分人认为大哥做得对,被咬了还要客气,那才是傻。另一部分人觉得大哥对狗下手太重。

但从法律层面来说,答案其实早有定论。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需要受害人去证明对方有没有主观过失。

就在这部法律施行后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北京居民张某在2021年12月于某小区散步,被邻居李某饲养的金毛犬咬伤右腿,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需要缝合处理。

张某随后起诉李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1.8万元。

法院的判决结合了《民法典》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该规定在2019年修订时明确要求,携犬出户必须使用犬绳。

李某未拴绳的事实清楚,最终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付清款项。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将这起案件列为典型判例做了专题报道。

事后赔偿能解决受害人的损失,但改不了不文明养犬的习惯。

2023年4月,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启动"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整个行动一直持续到当年10月。执法人员累计检查犬只活动区域超过12万处,查处未拴绳遛犬行为1800余起,罚款金额累计超过35万元。

依据的是《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违规者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同时要求参加动物防疫知识培训。

静安区居民王某就是其中一个案例。王某在2023年6月遛犬未拴绳,犬只蹭伤了路人,王某被处以罚款300元,同时全额赔偿了对方的医疗费用。事后王某配合整改,还主动在社区宣传栏里写了一份文明养犬的心得。

2023年11月,"上海发布"平台公布了这次专项整治的总结通报,相关数据和处理结果均可查。

大哥被咬这件事,大妈的责任是确实存在的。大哥在手臂被咬、鲜血直流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制止行为保护自身安全,属于合理的必要措施,不存在"超出限度"的问题。

大妈若想以"我家狗平时不咬人"来推卸责任,法院不会认这个理由。

医疗费、误工费,如果留下后遗症还要继续追加治疗费用,这些账大妈迟早要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