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的退伍女兵唐雪,为了自保,将身高1米9的大汉杀死,当被以故意杀人罪抓捕时,她委屈道:"一个歹徒拿刀上我家,并且扬言要杀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做才属于正当防卫呢?"
这个问题,不只是唐雪一个人的困惑。
2019年深夜,李德湘手持菜刀砸开了唐雪家的大门,嘴里喊着要杀人。唐雪被逼到墙角,别无退路,她曾经的军旅训练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
搏斗之后,李德湘不治身亡,唐雪随即以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在唐雪案之前,中国已经有过一起性质高度相似、同样震动全国的案件。
2018年8月27日夜里,江苏昆山,普通市民于海明骑自行车正常行驶,被一辆宝马车别道,车主刘海龙下车后持刀连续击打于海明,于海明夺刀反击,刘海龙当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起初对于海明立案侦查,几天之内,检察机关介入,明确适用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认定于海明面对持刀行凶者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正式撤案。
这个结果来得很快,但背后的法律逻辑争议了很久。
法学界将昆山案视为中国正当防卫制度从长期保守走向重新激活的关键节点,此案后来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2批指导性案例,也进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名单。
昆山案给后续司法实践铺了路,但唐雪案的处理仍走了一段弯路。
被刑拘数月后,检察机关启动补充侦查,逐条核查案发时间线、物证、证人证言,完整还原了李德湘从拦车骚扰、上门施暴到深夜持刀闯宅的全部过程。唐雪的反击,针对的是正在发生的致命威胁,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案件细节已说得清清楚楚。
至于最终的定性结果,检察机关给出了明确的法律答案。
唐雪案和昆山案的先后出现,直接推动了国家层面的制度性回应。
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起草历时近两年,2020年3月专门召集了12位刑法学专家参与论证,4月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力求每一条表述都能准确体现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本意。
指导意见明确反对"唯结果论",强调司法人员在评估防卫行为时,必须回到案发当时的紧急情境中去,不能事后用冷静旁观者的标准去苛责当时处于险境的当事人。
法律,从来不该让自保者蒙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