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天津男子杨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7年,白天若无其事打卡上班领工资,下班又准时

天津男子杨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整整7年,白天若无其事打卡上班领工资,下班又准时去社区参加矫正,直到单位发现真相时,137.9万的薪资福利早就发了出去,气得管理层立马一纸诉状将这个瞒天过海的员工告上了法庭。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16年9月23日,杨某在单位被警方直接带走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后,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又像没事人一样回到了工作岗位。

面对他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单位没有任何人核实他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也没有留下任何问询记录,就是这第一次的疏忽,给了杨某隐瞒到底的底气。

2017年12月6日,宁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杨某犯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 年,缓刑考验期限内实行社区矫正。判决在12月17日正式生效。

按照国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要被判有期徒刑,包括缓刑在内,从判决生效当天起,就必须停发所有薪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作出开除处分,但杨某什么都没说,单位也什么都没发现。
接下来的七年零三个月,杨某过上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双面人生。

每天早上,他准时到单位打卡,和同事打招呼,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每个月,他按时领取财政发放的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单位也正常为他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到了规定的时间,他就悄悄离开单位,前往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完成签到、学习、劳动等各项要求。

七年,2555天,他每天都在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之间无缝切换,一边是遵纪守法的事业单位职工,一边是正在接受改造的服刑人员。没有人知道他内心有没有过挣扎,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滴水不漏的。

直到2025年3月,单位开展人事专项清查,翻查老档案时,才意外发现了那份七年前的刑事判决书,所有人都惊呆了。单位当天就对杨某作出了开除处分决定。

算下来,从2016年9月杨某被刑事拘留开始,到2025年4月单位停发他的待遇为止,他一共领取了 140.4万余元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扣除按照规定应该发放的部分,违规领取的金额是137.9万余元。

单位起诉要求杨某全额返还这笔钱,还要支付相应利息。

法庭上,杨某的辩解让人哭笑不得,他说,被开除前,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单位给他发工资是理所当然的,他还说,刑事判决是公开信息,单位有义务自己去了解,这么多年没发现,是单位自己的管理疏忽,不能全怪他,他甚至强调,自己这七年一直在正常干活,没有偷懒,该干的工作都完成了。

法院没有采纳他的辩解,法院明确指出,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的联合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杨某故意隐瞒刑事判决事实,导致单位基于错误认知向其发放薪酬福利,这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

2026年3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必须向单位返还137.9万余元。

这件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从来都不是杨某的心理素质有多好,而是这个长达七年的管理漏洞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法院的判决是公开的,社区矫正也是有官方记录的,为什么这两个系统的信息,七年都没有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系统打通?为什么一个员工被警方从单位带走,单位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七年时间里,没有任何一次人事核查发现这个问题?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类 "带薪服刑" 的事件根本不是孤例,甘肃有儿子服刑母亲替领工资近十年的,赤峰有公职人员被判刑后仍领工资五年多的。

全国各地时不时就会曝出类似的新闻,每一起这样的事件,损失的都是公共财政的钱,消耗的都是公众的信任。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否定所有的制度,但这件事确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信息壁垒必须打破,管理漏洞必须补上,监督机制必须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共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才能让公职人员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杨某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返还这137.9万元,如果他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这件事也给所有公职人员提了个醒,诚信是底线,法律是红线,任何试图瞒天过海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