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军事1953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关于海军交货和关于在建造军舰方面给与中国以技术援助的协定》
协定主要内容为:苏联在1953—1955年向中国交付成品舰艇32艘(含护卫舰、潜艇、鱼雷快艇、扫雷舰等),以及飞机148架、各型火炮、鱼雷水雷等配套装备。
提供成套造舰材料,由中国船厂组装舰艇49艘。
无偿转让制造舰艇的技术图表、工作图及生产文件;派遣不少于150名专家来华指导,并为中国培训技术人员。
货款三分之一付现汇,三分之二用苏联贷款支付。
"六四协定"是中国海军首次大规模获得苏联舰艇装备与技术转让,为人民海军初期建军和新中国造船工业奠定了基础。烽火问鼎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