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大聪明!河南,男子买了辆价值60万的奔驰S400,车子长期闲着,男子就好心把车借给从事汽车租赁朋友,顺便收点租金。不成想,刚收了两个月的租金,朋友突然消失,男子这才知道,他的爱车被朋友抵押给了一家车行,赎回必须交钱。男子经过一番协商,转账14.8万后,车行还要15万才允许开车,男子傻眼了,车没要回来,又倒贴了14.8万。
谢先生花60多万元购入一辆奔驰S400轿车,平日里十分爱惜这辆豪车。
因为自己日常用车不多,车子大部分时间都闲置在家,一直放着也是白白浪费。
谢先生记起来,他有个专门做汽车租赁生意的朋友,他想着把车借给这位朋友用于租赁,既能让车子发挥用处,还能收取一笔租金补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便放心地把爱车交给了朋友。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朋友按时给谢先生结算租金,连续两个月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稳定的收益让谢先生彻底放下了戒备,全然没有料到一场麻烦正在悄悄降临。
两个月过后,本该按时到账的租金迟迟没有消息,谢先生主动联系朋友,却发现对方已经彻底失联,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回。
这一刻,谢先生心里瞬间慌了神,隐隐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他立刻四处打听排查,最终得知了一个让他崩溃的消息。
他的奔驰车,竟然被失联的朋友私自抵押给了河南新乡的一家车行。
得知真相的谢先生又气又悔,满心都是懊恼,直言肠子都悔青了,后悔自己轻易相信他人、草率借出豪车。
为了拿回自己的爱车,谢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抵押车辆的车行协商赎车事宜。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初步达成一致,车行告知谢先生支付14.8万元,就可以将车辆归还给他。
一心只想尽快拿回车子的谢先生没有多想,立刻按照约定,分两笔向车行转账了14.8万元。
本以为付完钱就能顺利取回爱车,可车行却突然变卦,告知谢先生,还需要再追加15万元,才肯放行车辆。
车行出尔反尔的操作,让谢先生和家人彻底傻眼,心里又气又无奈。
前后两次加价,等同于漫天要价,谢先生的妻子觉得,车行这种行为和明抢没有任何区别。
此时的谢先生陷入了两难境地,车子不仅没能拿回来,自己还平白无故倒贴了14.8万元,损失越来越大。
他当即要求车行要么归还车辆,要么全额退还自己转账的14.8万元,可车行工作人员始终回避问题、拒不回应。
谢先生联系记者介入后,车行负责人才解释,车辆抵押总价是33万元,如今只收到14.8万元,确实无法归还车辆。
对于这个说法,谢先生完全无法接受。
随后谢先生拨打政务热线求助,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建议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谢先生已经报警,并且决定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到底,为自己讨回公道。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动产转让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需同时满足善意、合理对价、完成公示才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
本案中,朋友并非车辆所有权人,私自抵押奔驰属于无权处分。
车行未审慎核验车主信息,不满足善意取得要件,车辆抵押无效,谢先生有权要求车行返还车辆,并退还14.8万元赎金。
出借朋友擅自处置车辆涉嫌侵权甚至诈骗,谢先生完全可以起诉车行还车,并起诉借车人赔偿损失。
俗话说得好,车和老婆概不外借,贵重物品切勿随意转借他人,避免轻信熟人,最终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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