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退休副厅级干部王某(男,69岁)与另一退休公职人员张某(女,67岁)早在2007年就协议离婚,但对财产拖到十几年以后才起诉。案件原由徐州泉山法院受理,起诉金额达1.4亿。后因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就被移送到上海普陀法院,起诉金额变更为9870万元(京沪14套房,境内大额存款、股票等)。两人在法庭上互不相让,公开揭露曝光对方财产。如女方举证男方资产:多套京沪房产、400万对外债权、汇丰数百万理财信托、单帐户一年资金流水高达3160万。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财产巨大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涉嫌职务犯罪。裁定驳回民事诉讼,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这对老人,年近古稀还对财产如此固执,这下好了,拔出萝卜带出泥,引火烧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