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男子正在小院里干活,一阵大风掀翻了屋顶的玻璃棉板,正好砸中大哥的头部,瞬间玻璃棉板裂成几瓣,经过救治大哥已无大碍,事后大哥暗自庆幸自己捡回一条命。
当时院子里一共站了二个人:一个站在棚顶底下,另一位大哥则去拿板子,准备继续往上铺,打算等铺完再一块绑结实。
事情得从头说起,前一天,也就是5月31号,哈尔滨突然刮起了沙尘暴。这场沙尘暴堪称历史罕见,整座城市都被裹进漫天风沙里,能见度极低,风沙大得叫人睁不开眼。沙尘暴过后,到处都是土。
院子主人看着这一片狼藉,心想:风这么大,以后哈尔滨说不定还会有大风,得搭个棚子挡挡风,免得底下堆的东西全被蒙上一层土。搭个棚子,多少能挡些风,让沙子落得少些。于是他请了几个人,准备把棚子搭起来。
他买的棚子材料是玻璃棉板,这种板子结实,不容易坏、也不容易断。
人多力量大,大家先把架子架好,再把板子往棚顶上铺,主人想着,等全部搭完后再一起绑牢固板子已经铺得差不多了,再铺几张,棚顶就要搭成了。
就在这时,突然来了一阵大风,风势大得厉害,把上面还没固定好的玻璃丝板给刮了下来。不是一张,是好几张一起掉落。
第一张没砸到人,第二张不偏不倚,正好砸在站在棚底下那位大哥的头上。
紧接着,那位正去拿玻璃丝板的大哥,腿和头也被刮伤了。
事故发生后,院子主人一看这情形,赶紧把两人送去救治。站在棚顶底下的那位大哥伤得最重,头部受了伤,缝了好几针,用纱布包扎好,又套了个网兜固定,看样子得好好养些日子。
另一位大哥腿和头都被刮了,伤得轻一些,但也划了口子,虽然没缝针,可也见了血,看着也挺吓人的。
小院主人一看,自己搭个棚子,反到把两位邻居伤成这样,心里过意不去,晚上就做了一顿好吃的,把两位大哥请到家里,一起坐下来吃顿饭。
饭桌上,大哥一边吃着,一边回想白天那一幕,越想越后怕,大哥说:“真是捡了一条命啊!”
那么大的事故,想想那玻璃丝板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直接砸到头上,板子都摔成了好几半,头却没事,这头得多硬啊。大哥越想越害怕。
好在大家都是多年的邻居,平日里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院的主人也抢先垫付了医药费,还请大哥吃了饭,大哥也不想追究什么了。
如果大哥真要追究小院主人的责任,那他到底能得到哪些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玻璃棉板属于"搁置物"。正在搭建但还没固定的棚顶玻璃板,法律上视为搁置在建筑物上的物品,适用这一条规定。
再一个,小院主人是所有人和管理人。院子主人是棚子的所有人,也是施工的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义务。
再一个,法律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简单说就是,板子掉下来砸了人,法律先推定小院主人有过错。除非他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所有安全注意义务(比如提前把板子固定好了、明确提醒工人避开危险区域等),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大风不是免责理由,虽然当天风确实很大,但如果一个正常人能够预见到大风可能把板子吹落,并且可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那么这场大风就不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能完全免除小院主人的责任。
这样说,如果大哥起诉,小院主人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具体大哥应该得到那些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
大哥只是皮外伤,医疗费应该没多少钱,主要是误工费。
如果大哥有稳定工作,休息一周到十天,误工费大概在一两千到三五千之间,具体看他的工资水平。
时政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