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大爷与保姆同居17年,每月给她转账5860,分手时大爷却冷笑:这5860块,我一转转了17年,每月1号雷打不动,从63岁转到80岁,204个月,一分没差过。
刘姐五十九岁,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经济条件普通,经熟人介绍来到老张家里做保姆,刚开始商定月薪三千,负责家务和日常照料。老张早年丧偶独自居住,子女常年在外,相处半年后二人选择同居,每月固定转给刘姐5860元,每月一日按时到账,整整204个月,从老张63岁持续到80岁。
这么多年里,家里日常琐事都由刘姐打理,老张患有高血压、风湿等老年常见病,拿药、去医院复诊基本都是刘姐陪同。偶尔夜里老人身体不舒服,也是刘姐及时陪同就医,不少节假日她留在雇主家中做饭照料,很少回自己家里团聚,两人也曾闲聊过,后续条件合适就登记结婚,刘姐原本打算依靠这份陪伴安稳养老。
上个月老张提出分开,要求刘姐搬走,同时主张每月转账属于预付的同居生活费,累计金额近一百二十万,希望对方退回。老张的子女还拿出过往谈话录音,表示发现刘姐动用钱款帮扶娘家晚辈,是老人提出要钱的重要原因。刘姐并不认同,她说收到的钱大多用在一家人日常吃喝、看病买药,剩下的补贴自家孩子成家,日常零碎消费单据没有留存,没办法拿出凭证,也无力大额退款。居委会两次出面调解无果,刘姐最终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不少邻居各持观点,有人心疼保姆十几年付出,也有人理解老人想要保全个人财产。在我看来,没有白纸黑字的书面约定,薪酬和生活费混在一笔转账里,才是矛盾的根源。
大家觉得这笔持续十七年的转账,刘姐需要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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