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避坑:交钱、扣钱、退钱,处处是雷!
做股权激励收钱、扣钱、退钱的性质界定,直接关系到官司输赢!今天把这三个最常见的“钱局”讲透。
一、 员工交的钱:到底是“入股”还是“借款”?
• 雷区:公司缺钱,找员工借钱周转,或者让员工“投资”入股,但没写清楚性质。一旦公司亏损或员工离职,这笔钱极易引发纠纷。
• 军师锦囊:
1. 名实相符:如果是股权激励,就签《股权激励协议》,明确是对价(换取股权),而非债权。
2. 转化是关键:如果确实是高管薪酬递延(比如每月扣工资作为未来行权资金),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转化机制。如果没转化为出资,离职时就必须退还!
二、 瑕疵出资:挂名股东要“背锅”吗?
• 雷区:老板拉朋友站台做显名股东,自己隐身幕后。万一公司欠债,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出钱”的名义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军师锦囊:
1. 受让人要尽调:做显名股东前,务必查实出让方是否已实缴出资。不知道=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要背锅!
2. 善意受让可免责:如果你确实不知情且已尽到审查义务,法律会保护善意受让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 离职退费:保证金能不能全退?
• 雷区:为了“捆绑”员工,公司收高额“股权激励保证金”。员工离职时,这笔钱是按“违约金”扣,还是按“押金”退?
• 军师锦囊:
1. 定性为普通合同:法院通常认为,因股权激励缴纳的保证金不属于劳动报酬(奖金/分红),而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义务。
2. 法无依据必退还:《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协议里没有明确约定“离职不退”的合法条款,或者约定违法,保证金必须全额退还!
——创服智达杨军 | 你的股权好军师 & 融资合伙人
股权激励 公司法 劳动法 创业避坑 法律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