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人民日报,又上央视新闻!"江苏,一位小伙进店点了一碗8元钱的鸡蛋面,不料吃了一口觉得太咸了,老板解释说他加多了辣椒酱,男子沉下脸没说什么,闷头将剩下的面条吃得一干二净,谁也没想到,他接下来的举动,直接令全网目瞪口呆。
事情就发生在苏州一家普通面馆,5月25号上午。
小伙进门点了一碗8块的鸡蛋面,面刚端上来,他二话不说,自己拿起勺子,舀了两大勺自制辣酱,又浇了一大勺陈醋,全拌进去了。这动作利索得很。
然后咬了一口,脸立马垮了,冲老板娘说:这面太咸了!
老板娘也实在,过来温温和和解释:咱家辣酱和醋本身就有盐分,你一下子放这么多,咸是正常的呀。
小伙没吵没闹,黑着脸,闷头把碗里的面条全吃完了,一根没剩。
按理说到这儿,事儿也就结了。可等他起身要走,服务员后来收拾桌子才发现——这哥们临走前,对着碗里剩的那点汤,又开了辣酱罐子,一勺、两勺、三勺……连加了6勺辣酱进去,擦擦手,直接走人了。一口都没再吃。
老板娘调监控一看,又气又心疼,把视频发上网了。但她犯了一个错——没给人家打码,正脸清清楚楚挂出来了。
这下网上直接炸成两派。
一派说:8块钱的面,辣酱虽然是免费的,但你吃完赌气糟蹋,那就是糟蹋粮食,换谁开店都窝火。
另一派说:他糟蹋辣酱不对,可你发人家正脸视频上网,这就不是评理了,这是侵权。《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没经人同意公开清晰肖像,就可能踩线。
说白了,这碗面照出来的就是一句话:小伙因为一句解释觉得没面子,拿别人的东西撒气,格局小了;老板娘气头上曝光别人全脸,有理也变成有瑕疵了。
两件事同时成立,不矛盾。糟蹋东西不对,拿人脸维权也不对。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