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失恋后买醉,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7天后女子拉黑男子,8年后女子独自抚养孩子,孩子寻父
女子当年遭遇失恋,心情烦闷参与聚会,偶然结识陌生男子,两人短短两小时畅谈心事,随后短暂交往七天。事后女子觉得相处节奏不合心意,便删除拉黑对方所有联系方式,从此断了来往。
没过多久,女子发现意外怀孕。经过反复思虑,她没有想方设法联系孩子父亲,独自决定留下孩子。往后八年,她独自一人承担育儿重担,为维持日常开支常年兼顾两份工作。怀孕期间缺少照料,孩子从小到大生病就医、日常起居全都由她一人操心,漫长的单亲生活充满辛劳。
随着孩子逐年长大,频繁询问亲生父亲的去向,孩子对父爱的渴求,让她下定决心借助栏目寻找生父。
节目播出当晚,男子看到相关内容主动联系节目组,提出先做亲子鉴定。确定亲子关系后,他愿意按照法律标准支付抚养费,在不影响现有家庭生活的前提下陪伴孩子成长。男子如今已有家庭,养育了一名五岁女儿,家属知情后选择体谅,男方也表明不会和女子复合。
很多人下意识同情这位独自带娃八年的母亲,但客观来讲,孕育子女是两个人的责任,私自隐瞒怀孕生子,无形中剥夺了生父的知情权利,也让孩子白白错失八年的父爱陪伴。民法典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生父承担抚养费是法定责任。
物质上的开销能用抚养费补齐,可童年缺失的亲情陪伴无法用金钱弥补。遇事被情绪左右草率行事,最终受苦的大多是无辜的孩子。
那么在各位看来,当初女子隐瞒怀孕独自生子,是无奈之举还是考虑不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