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女子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同事主动开口想要顺路搭车,女子一分钱不收,好心无偿搭载对方,没想到半路突发交通事故,坐车的同事当场受伤,事发后女子心肠厚道,先行垫付5.8万元医药费,本以为钱赔完,这事就能圆满了结。
等到伤者治疗结束、做完伤残鉴定,核算伤残补助、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后,对方觉得先前赔付的5.8万远远不够,直接一纸诉状,把好心载自己的女同事告上法院,索要18万余元赔偿。
庭审上骑车女子满心委屈,辩解自己纯属助人为乐、免费捎人,不该承担高额赔款。
但法院明确宣判:好意同乘不等于免责,驾驶人有义务保障乘车人出行安全,再加上电动车违规载人本身违反交通法规,车主自身存在过错。
结合事故过错划分责任:骑车女子承担70%责任,乘车人明知电动车不能载人仍主动蹭车,自行承担30%责任。扣除已经垫付的5.8万,判令女子额外再赔付14万余元。
只是举手之劳的一次顺路帮忙,女子前后累计赔付将近20万,暖心善举变成法庭纠纷,好心落得破财的下场。
看完案子心里满是唏嘘。
从法理上来说,法院判决有理有据,车主违规载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担责无可辩驳;可站在普通人的人情角度,实在让人寒心。
车主没有赚取分毫车费,出事第一时间主动拿出五万多救治伤者,已经尽到了做人的本分。伤者主动蹭顺风车,受伤后直接起诉全额索赔,虽说合法合规,却狠狠挫伤了身边人的善意。
法律定好了责任边界,可一次次类似判例,慢慢凉了大众乐于助人的心,往后遇上熟人搭顺风车,多数人都会果断拒绝。
换做是你,同事下班想要顺路蹭车,你还敢好心搭载吗?
湖南女子好心载人再赔14万 好意同乘不是免责金牌 电动车违规载人要担责 职场好心惹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