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16岁不到被亲爹骗去嫁人,逃出来遇到真爱却被告重婚,法院判了。
贵州一个姑娘,叫苟某菊,还差几个月才满16岁,被亲爹和舅舅以“去湖南喝喜酒”的名义骗出门,结果是被卖给了一个34岁的男人,比她大18岁。多年后好不容易逃出来,遇到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没敢说自己结过婚,两人一起过日子还生了孩子。结果,她被判了重婚罪,要坐一年牢。
而当年那个强迫她、打她的“原配丈夫”,反而撂下一句话:拿35万来就谅解,不给就去坐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上该怎么看?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案子。
一、被亲爹“卖”了,16岁不到被迫嫁人
事情要回到2008年。
苟某菊当时还在贵州念书,个子不到一米四五,体重只有六十斤,风大点儿走路都晃。她亲爹和舅舅说要带她去湖南喝喜酒,她信了。
到了地方才知道,不是喝喜酒,是把她嫁给一个叫黄某来的男人,34岁,比她大18岁。
她爹临走时说:“你先跟着他找活路,过段时间我来接你。”这话说完,再也没回来。
当天深夜,黄某来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她挣扎过,可六十斤的身子实在没力气。想跑,不认识路,没钱,连手机都没有。
2009年到2011年,她接连生下两个儿子。自己还是个孩子,却成了两个孩子的妈。
2012年,大儿子要上户口,办事的人说没结婚证不行。那年她刚满20岁,不得已跟黄某来补办了结婚登记。她后来说:“这个婚不是我自愿的。”
那些年,她没少挨打。
二、逃出来遇到真爱,却因为“没离婚”被判重婚
2017年,她终于跑了出来,辗转到了广东。2020年后,彻底断了联系,换了手机号。
在广东打工时,她认识了同是湖南人的向某泽。向某泽对她好,他妈妈也对她好。她说,那是她头一回觉得被人疼是什么滋味。
可她没敢说出自己还有个丈夫——她怕这点温暖也没了。
两人就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后来还生了孩子。
但事情终究没瞒住。2025年3月,法院一审判定苟某菊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苟某菊不服,上诉了。她的理由是:“我嫁给黄某来不是自愿的,结婚登记也不是自愿的。我只是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罪。”
三、法律怎么看?重婚罪到底成不成立?
这里咱们得说清楚一个法律问题。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不只是领两次结婚证才叫重婚。根据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在这个案子里,苟某菊和黄某来确实办了结婚登记,法律上就是夫妻关系。她没有先去离婚,就直接跟向某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孩子,向某泽的家人都对她很好——这说明双方家庭层面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
她自己承认,和向某泽在一起才感受到恋爱的滋味,因为害怕失去他,没告诉他自己已婚。
这就符合“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形。一审法院认定构成重婚罪,从法律上讲,事实和证据层面没有明显错误。
说实话,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四、那当年强迫她的人呢?为什么警方不立案?
很多人会问:她当年是被骗、被强迫的,怎么不追究那个男人?
苟某菊也做了努力。2025年7月,她主动到警方报案,告黄某来当年涉嫌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
但2025年9月,警方下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来有犯罪事实,而且案发在2008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这里解释一下追诉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她指控的罪名,一般情形下追诉期是10年。2008年的事,到2025年确实过了期限。
但更关键的是,警方调查后认为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如果她觉得这个不立案有问题,可以继续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五、原配丈夫放话:拿35万来,否则去坐牢
这个案子最让人心里发堵的,是黄某来的态度。
他跟记者明确说:“他们要给我35万元损失费,一分都不能少。否则,他们就要去坐牢。”
他还说,自己清楚这段婚姻已经不可能再继续了,但该赔的钱得赔。
现在,苟某菊的重婚罪上诉案,近期将二审开庭。
结论:法律和人情的冲突,你怎么看?
有网友说:这哪叫重婚?她十几岁被亲爹骗去结婚,挨了那么多年打,好不容易逃出来遇到个好人,还判她坐牢?
也有网友说:她可以起诉离婚啊,离完婚再去跟别人过,谁都不会说她。可她自己不去办手续,直接跟别人生孩子,这就是重婚,法律上没得说。
法律上讲,重婚罪的认定没有错。但从人情上讲,这个判决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你觉得,苟某菊该不该去坐这一年牢?
来源:本案综合自贵州当地法院公开信息及媒体报道(2025年一审判决、2025年9月不予立案通知、近期二审开庭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