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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离婚后,爸爸发现孩子名下那个存着压岁钱、红包的银行账户,原本有二十多万,

一对夫妻离婚后,爸爸发现孩子名下那个存着压岁钱、红包的银行账户,原本有二十多万,结果一下子只剩几十块了。这钱到底去哪儿了?一查,是妈妈在离婚前后陆续取走的。这下可炸了锅,爸爸觉得这钱是孩子的,不能这么动,于是把前妻告上了法庭。

事情得从几年前说起。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生了孩子,为了给孩子存点钱,两口子特意办了张孩子名下的银行卡,把亲戚给的出生红包、过年压岁钱、生日礼金都一笔笔存进去。几年下来,攒了二十多万,本想着是给孩子将来上学、长大用的“教育基金”。结果到了离婚那年,孩子判给了爸爸抚养,卡也交到了爸爸手里。可爸爸一查账,傻眼了——钱几乎被掏空了。

一翻流水,发现从几年前开始,妈妈李女士就时不时从这张卡里取钱,尤其在两人感情出问题、准备离婚那阵子,取款的金额越来越大,动不动就是几万几万地转走。爸爸气不过,觉得这钱是孩子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哪能随便挪用?可妈妈也有她的说法,她当庭喊冤,说取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孩子身上,比如上兴趣班、交学费、打疫苗、买衣服等等,自己没工作,爸爸又不按时给生活费,实在没办法才动了孩子的钱。

这案子的焦点一下子就清楚了:第一,这笔钱到底算谁的?第二,就算钱是孩子的,妈妈花出去的部分到底合不合理?法院仔细一查,给出了明确说法。首先,这张卡是夫妻俩一起为孩子开的,钱是亲戚直接给孩子的礼金,存的又是过年、生日这种特殊节点的钱,性质上属于赠与,所有权就是孩子的。父母只是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不能当成自己的“小金库”随便用。

接下来就是算账了。法院一项一项查妈妈的支出记录,像报了什么班、交了哪些费用,只要是能证明确实用在孩子身上的,比如学费、医疗费这些,都认可是合理开销,可以扣除。但问题就出在那些大额、整笔、没有明确消费凭证的取款上,尤其是在双方闹离婚、矛盾最尖锐的时候,钱只出不进,而且取款金额还特别整齐,这就不正常了。你说全花孩子身上了,证据呢?拿不出来,那就不能算。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了孩子这几年的实际开销和成长成本,判妈妈在十天内返还二十多万元。这判决一出,很多人都说判得好。法官也特别提醒大家,根据《民法典》,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有在为了孩子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动用他们的财产,比如交学费、治病,但绝不能因为自己缺钱或者家庭矛盾就去挪用。孩子的钱就是孩子的钱,哪怕是以父母的名义存的,哪怕卡在父母手里,它也永远不是父母的“私房钱”。这事儿也给所有家长提了个醒,别把孩子的压岁钱当成家庭的备用金,该分清的就得早早分清,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保护。观点创作激励赛来源:海报新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