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一位女子行至一家餐厅前,瞧见广告上写着“78元一锅排骨”。
女子走进餐厅,点了一锅排骨。排骨端上桌,色香味俱佳,量还很足。女子觉得十分实惠,堪称物美价廉。
结账时,老板让女子付160元。女子询问老板:“门口不是写着78元一锅吗?”老板回应道:“排骨是78元半斤,你们吃了一斤多,所以要付160元。”
女子认为这是价格欺诈,拒绝付款。老板威胁道:“不付款,别想走出这个餐厅。”
女子无奈,付了160元后离开餐厅。
女子越想越气,为避免其他顾客受骗,便将该餐厅举报给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调查后,证实情况属实,对该餐厅处以1万元罚款,确认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还有一位女子出门旅游,看到门口冰激凌写着7元一个,买完付款时却发现是70元一个。
这种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高价售卖商品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旅游城市尤为突出。部分商家抱着“坑一个是一个”的心理大打折扣。
出门旅游时,若遭遇价格欺诈,应向相关部门举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