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名男子网聊结识一女孩,虽然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相约线下见面,并带着对方开了房间,发生了关系。最终被依法判刑,涉事宾馆未尽入住登记义务同样被追责。6月1日,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件事。
男子平日里空闲时喜欢网络游戏,在游戏聊天频道和一名女孩慢慢熟悉。日常聊天过程里,女孩主动透露了自己的真实年龄,男子清楚对方还没满十四周岁,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却没有断绝来往。
随着线上相处日久,男子主动邀约女孩线下碰面,女孩应允之后,二人如约见面。见面之后男子带着女孩前往附近宾馆,办理入住并入住客房,随后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后相关案情被发现,男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讯中男子反复辩解,双方是自愿交往、自愿发生亲密行为,不存在强迫胁迫的情形,希望能够从轻处理。
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未满十四周岁不具备性自主决定权,即便当事人口头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依旧触犯强奸罪。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依法对这名男子作出刑事判决,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牢狱代价。
在案件核查过程中,执法部门同步排查涉事宾馆的入住手续。按照住宿管理条例,宾馆接待旅客必须核验身份证件、实名登记,低龄的人入住更要严格查验、落实相关报备。
这家宾馆工作人员入住时疏于履职,没有仔细核对女孩身份信息,没有完成实名登记流程,违规为年龄小的人办理开房手续。因其未尽安全核查义务,相关监管部门对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双方自愿就不算犯罪,忽略了法律针对低龄人的特殊保护。宾馆经营者也抱有侥幸心理,简化入住流程,最终连带承担相应责任。
这件事让人感慨万千。敬畏法律是做人底线,明知对方是幼女仍越界行事,再怎么辩解自愿也无法豁免罪责。住宿行业严守登记制度,既是行业规范,也是守护低龄人人安全的一道防线,贪图省事漠视规则,终究难逃处罚。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