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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女子刚脱光衣服准备洗澡时,一醉酒男子突然闯入,将她从卫生间拖到儿童房

云南昭通,一女子刚脱光衣服准备洗澡时,一醉酒男子突然闯入,将她从卫生间拖到儿童房对她动手动脚,女子拼命与对方搏斗,事后,女子被鉴定为轻微伤,男子却一口咬定自己喝醉了,最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男子不予批捕,这让女子无法接受。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

事情发生在5月8日早上七点。

朱女士是个自媒体博主,住在小区26楼。

那天她刚把女儿送进电梯,就关上了门。

心想:终于能自己舒舒服服冲个热水澡了。

结果还没来得及解锁浴室门,客厅就传来“咚咚”的脚步声。

朱女士一听浑身立马紧张,“这脚步声……我家没别人啊?”

她隔着门喊了几声,没人回应。

下一秒,一把力气极大的手把卫生间门推开,一个浑身酒气、东倒西歪的男人冲了进来。

朱女士下意识想缩回去,可对方一下子就拉住她,硬生生拖出了卫生间,往儿童房里一扔,明显想占便宜。

关键那是孩子的房间,场面一下就乱了。

朱女士拼了命往回扯,还用脚踹,对方也不放松,两人扭打着一路从儿童房拉到客厅。

她胳膊和脖子上瞬间出现好几道淤青和勒痕,还被抓出几处出血的指甲痕。

疼得她直发抖,但心一横,爬到茶几旁抢过手机,连拍带喊:“别动我,再动我要报警了!”

王某这才慌张,转身就想溜。

朱女士立刻跟上楼道,用手机继续录他一瘸一拐的样子,还清楚听见他断断续续地说:“我……我住19楼……”

不等她再问,邻居早就打110赶来了。

民警进屋后,在沙发上捡到王某的外套,儿童房角落还翻出了一个不属于朱女士家的白色塑料瓶,幸好拿去化验,瓶里液体没毒。

法医检验后发现,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2.32mg/100ml,已经算严重醉酒。

朱女士身上的抓伤、勒痕被认定为轻微伤。

当天,镇雄县公安局就给王某立了“猥亵案”侦查手续,还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可到了5月25日,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给批捕。

随后,警方一改措施,给王某取保候审。

到现在,案子还在补充侦查。

这件事里,最让人疑惑的就是——门明明锁好了,王某到底怎么跟着进来的?

监控只拍到他从负一楼上电梯后,没刷卡就蹦到26楼,直接进了朱女士家,可具体进门方式没拍着。

就连那把门锁外把手的镜头,都是靠朱女士手机里现场视频里偶然截下的。

可光有憋在衣柜边、手抓门把的画面,也不足以完全说明他那会儿的主观意图。

朱女士心里一直犯嘀咕:明明踹破门还想猥亵,一看她报警就溜,他喝醉也不能变成犯罪豁免啊。

法律上《刑法》第245条明说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237条还规定了强制猥亵的刑责。

可现在检察院都说“主观故意没完全坐实”,先不给批捕,真让人气。

整个过程一幕幕在她脑海里重放:那双酒气冲天的手、那条通往儿童房的走廊、手机屏幕里他颤抖着的身影……

事情还没了断,后续侦查仍要查清他怎么进门、怎么动机、到底有没有更恶劣的嫌疑。

朱女士也在思考,要不要再走司法程序上诉,争取把王某绳之以法。

这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自家门要装好更牢的锁,回家后最好把门反锁,不要给坏人可乘之机,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最后,希望朱女士坚持维权,让王某得到严惩,不能让这类人得寸进尺,如果不追究不严惩,那么以后就会出现这样更多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