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拿到了新公司的Offer,她就从旧公司辞职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准备入职的时候,新公司却找借口说她新工作岗位没了,新公司只愿意赔偿女子5500元,女子不同意,于是她把新公司告上了法院。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俞女士今年四月萌生换岗念头,想着管理岗位薪水更高、发展更好。
4月27日,杭州青山湖美爵酒店的西餐厅经理联系了她,请她去面试主管一职。
次日,俞女士凭经验和专业顺利通过。
大家谈得很投机,彼此都聊得挺开心。
一周后,也就是5月5日,酒店人事发来了盖章的《录用意向书》,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全日餐厅主管,月薪5500元,5月15日入职。
收到这份文件时,俞女士心里松了口气,信以为真,当天就递交了辞职申请,并约定5月14日完成交接,彻底跟老东家说拜拜。
谁成想,噩梦来了。
5月6日,酒店人事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内部在调整、岗位要撤销,让她先别着急入职。
5月8日,又说“还有点状况,咱们再等等”。
等到5月9日晚,一通电话把俞女士吓蒙了:鉴于经营压力和人员编制变动,原本约定的主管岗位被取消了,没办法再接收她了。
她一下子陷入绝境。
老东家的交接差不多做完了,薪水早就断了,新工作又没影儿。
俞女士心里那个气啊,可酒店只发来一句“给你一个月工资赔偿”,也就是5500元,以此了事。
那点钱连她一个月的房租都不够,说实话根本填不满这段时间的生活成本,更别说面试、重新找工作的误工费和精神折腾了。
俞女士当场就回绝了。
她明确表示,不要那5500块,“我不需要赔偿,我就是要他们给我一个说法。”
她说,酒店前一天明明承诺能入职,第二天就翻脸,完全出尔反尔,让她承受这么大损失,凭什么就这样算了事?
她要一个合理的交代。
事后,她找记者帮忙了解情况。
5月28日,记者按照俞女士给的电话,联系到酒店一名员工。
对方在电话里说,先要核验记者身份,才能接受采访。
到发稿时,酒店方面还没拿出正式回应,让人觉得格外敷衍。
与此同时,俞女士也没闲着。
她咨询了律师,准备走司法程序,把酒店告上法庭。
律师告诉她,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全证据:酒店发的《录用意向书》原件或扫描件,及微信、邮件里的来往聊天记录;俞女士确认入职的回复和截图;
因准备入职在新城市租的房子合同、押金和房租凭证;
从老东家拿到的工资流水、社保记录;
体检、面试、通勤产生的发票票据等。
律师还说,这份要约一旦满足入职日期和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就已经构成不可撤销的法律承诺。
酒店无正当理由撤销录用,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院判赔的标准,通常会根据每案具体情节判一到三个月的工资赔偿。
翻看判例,像这种情况,有的能拿到四万五,有的能拿到两万一,或者一万八。
俞女士现在做的,就是把所有损失证据准备齐全,争取法院给个公道。
这个事儿一经扬子晚报报道,网友们炸开了锅。
大家纷纷吐槽:
“真有这么欠打的公司?”
“我也遇到过拿到Offer就给你玩失踪的,你们千万别轻信。”
“裸辞前还是要三思啊,最好等签完合同再动手。”
这事给大家敲响警钟:就算手握Offer也别着急辞职,最好签了正式合同,再急忙辞职,这样比较有保障。
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那就保留好聊天记录各方面证据,省得到时候有纠纷时,可以用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