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一男子刚签了租房合同,他就发现房间出现大量蜈蚣,床底还有几条蜈蚣尸体,房东马上安排了消杀,没想到蜈蚣还是不断有,男子坚决要退租,房东却说他违约不退押金,男子直接把房东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都市现场
2025年6月,30来岁的小江在青浦区跟房东老张签了一年租约,押金3300块。
他们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要是租客无故退租,押金就当违约金给房东。
签约当天,小江拎着行李架开门,结果第一秒就大写的怀疑人生。
床板缝里一只活蜈蚣窜了出来,卫生间洗手池下又冒出半截身子,门槛边还有好几条干巴巴的尸骸。
那场景,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他立马给老张打电话。
老张倒是给力,当天就找了保洁上门,喷了消杀剂。
小江心想:好歹处理了,至少能安心住吧?
可接下来三天,他每天都去看,床底还是又蹿出蜈蚣,还有新鲜的尸体。
消杀后的房子毫无“干净”可言。
小江对昆虫又过敏,又知道蜈蚣一口蜇下去可能得住院,更觉不安全。
最后,他下定决心不住了,提出退租,把钥匙一并还给房东。
老张这回开始犹豫,说合同明写了不退押金,而且房子消杀了已然可住,要走就是违约。
他只同意“合同咱们解除”,可3300块押金绝不退。
小江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老张告到青浦区人民法院。
他诉状里写得明明白白:房子里大量蜈蚣,已经威胁人身安全;我是对昆虫过敏、身体有风险,根本不可能继续住。
我只去看了几次房,三天之内就提出解约,也没给房东造成任何损失,甚至连家具都没搬进来。
庭审那天,法官让双方说话。
老张辩称:“我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消杀了,房子完全适租;小江没正当理由擅自退租,得按合同给我违约金。”
小江则说:“消杀没彻底,蜈蚣不断。法律说得明白: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就可以随时解约,不算违约。”
法官审完材料,看了消杀凭证——根本就没消杀合格报告;还点名《民法典》第731条:就算签合同时知道房子质量不行,承租人也有权立马解约。
再看小江从来没真正搬家,起租第三天就还钥匙,期间积极配合,毫无拖延,房东利益几乎没受影响。
最后,法院判了:双方租赁合同解除,老张必须全额退还押金3300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没上诉。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租房一定多留个心眼,房间每个细节都要看清楚,如果发现有异常虫子尸体,直接拒绝签合同,省得住时发现大量虫子怕被咬,受伤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