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在妻子单位走廊撞见了两年前被原谅的第三者,对方正和妻子有说有笑。双方起争执时,妻子还动手推搡丈夫,男子一气之下扇了妻子一巴掌。第三者立刻挥拳打人,更在丈夫被拦时连击致其鼻梁骨折。情夫被捕后反称“正当防卫”上诉,二审法院一语道破关键:他动手时,不法侵害早已停止。公序良俗,岂容你如此践踏
天津发生的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伤害案件,经过二审后终于有了结果,法院维持原判,打人的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消息传出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这样的判决让人信服。
两年前,这名男子发现妻子与另一名男子存在不正当关系,面对婚姻出现的问题,他最终还是选择给妻子一次机会,希望家庭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妻子当时也承诺,会和对方彻底断绝来往,不再联系。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两年后的一天,自己去妻子单位办事时,竟然又见到了那个曾经介入自己婚姻的人。
当天,他刚走进单位走廊,就看到妻子和那名男子站在一起聊天,两人谈笑风生,看起来关系并不生疏。
看到这一幕,他心里的委屈、愤怒一下子全冒了出来,于是立刻走上前询问妻子,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双方很快发生争吵,随着情绪越来越激动,现场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争执过程中,妻子不仅没有解释,反而动手推搡丈夫,对于已经原谅过对方一次的男子来说,这样的举动无疑让他更加难以接受。
情绪失控之下,他抬手打了妻子一巴掌,这一巴掌打出去后,现场局面彻底失控,站在旁边的那名男子立即冲了过来,对着丈夫挥拳相向。
按理说,如果只是为了制止冲突,事情到这里也许还能控制住,但问题在于,当时周围已经有人上前劝架,男子本人也被其他人拉住,行动受到限制,基本没有继续攻击别人的能力。
可打人的男子并没有停手,在对方已经被控制住的情况下,他仍然连续挥拳朝对方面部猛打,几拳下来,受害人脸部严重受伤,鼻子不断流血,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伤者鼻骨粉碎性骨折,伤情达到轻伤二级标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打人的男子却提出了一个让很多人意外的说法。
他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理由是对方先动手打了妻子,自己只是出手制止,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没有采纳这一观点,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他并不认可判决结果,随后提出上诉,希望法院改判自己无罪,二审法院对此进行了详细审查,并明确指出,正当防卫成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本案中,丈夫打妻子的行为虽然不妥,但那一巴掌打完后就已经结束,随后丈夫又被现场人员控制住,已经失去了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不法侵害实际上已经停止。
而上诉人在自己并不存在现实危险的情况下,仍然持续挥拳攻击对方,甚至是在对方无法反抗时继续殴打,性质已经不属于防卫,而是明显的故意伤害。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来的判决结果。
不少网友看到判决后表示支持,很多人认为,不管感情纠纷多么复杂,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法律允许正当防卫,但绝不允许借着防卫的名义进行报复。
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婚姻中的矛盾应当通过理性方式解决,情绪失控只会让问题变得更严重。
同时,正当防卫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套用的概念,它有明确的法律边界,一旦对方已经失去攻击能力,继续动手造成伤害,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是婚姻中的背叛,还是冲突中的愤怒,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触碰法律红线,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