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5 月 19 日清晨,山西临猗县百里店村一个 14 岁的女孩浑身是伤地从梨园里跑了出来。她叫张红,是党成喜的表侄女,跑出来的时候脸上身上全是伤,衣服破烂,见到路人也说不出完整的话。
周围人起初以为是出了什么意外,根本没往别处想。谁都不知道,就在这片普通梨园的地底下,藏着一个建了整整一年多的地下密室,而她,是里面唯一活着走出来的人。
建这个密室的人叫党成喜,那年 50 岁,百里店村本地人,种梨为生。村里人对他的印象就是话少、本分,没钱没势,谁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从 1998 年起用了五年时间,先后侵害五名女性,其中四人遇难,尸骨大多散在梨树底下。
事情从 1998 年夏天说起。那天党成喜在村里打麦场附近遇到 9 岁的陈晓静,她刚和同伴分开独自回家。
他对孩子说,梨园里花开了,有蝴蝶有蜜蜂,去不去看。孩子信了,跟着走了。到了梨园,因路边行人较多没能施暴,他随后用铁夹撑开孩子的嘴施暴,之后把人捆进麻袋,埋到村西北棉花地里,盖上水泥板。
傍晚他又把人挖出来再次施暴,第二天早上挖出来时,孩子已经窒息死亡。
案发后那几天,村里广播一遍遍喊着陈晓静的名字,全村人出动找孩子,党成喜也跟着跑,表现得比谁都积极。
这个细节很重要,他当时不是忍着恐惧装镇定,而是真的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这是他日常状态的真实面貌,不是临时表演出来的。
第一次之后,他觉得在外面临时找地方太麻烦,开始一个人建地下室,没有任何帮手,一砖一瓦自己垒,整整干了一年多。
入口就在果棚墙角,掀开一块木板往下走,绕几个弯,才到里面十几平方米的空间。
里面有床、被褥、生活用品,同时放着刀、绳子、注射器和铁夹,墙上写满了他对受害者的侮辱文字。
密室建成后,2001 年 9 月到 2002 年 10 月,他又陆续将三名女性带入其中,全部遇难。其中一名受害者,被他侵害后收了对方钱财,“介绍” 给邻村一个男人短暂同居,后来对方把女子送回并索要钱款,他最终将这名女子杀害。
他供述这段经历时,语气平静,像在说一件普通的事情。
受害者李小翠被关押期间骂了他,他的处理方式是用针线缝上对方的嘴。还有受害者被长期折磨后精神崩溃,一夜间头发全白。
法庭材料显示,他还切割遇难者的身体组织保存在玻璃瓶中。这些不是为了叙述残忍细节,而是说明一件事 —— 他的行为不是冲动,是有预谋的、持续的、有体系的控制,一步一步设计好的。
临刑前,51 岁的党成喜说了一句话:我没错,怪她们五个。
这句话值得认真对待。他不是在求活命,也没有精神问题,这是他发自内心的判断。五名受害者被他侵害、杀害,在他那里,责任在对方。他的世界里,自己是中心,所有人的存在都服务于他的意志,欲望没被满足是别人的问题,事情败露也是别人害的。
"我没错" 这三个字,说明他的认知系统里从来就没有 "我做错了" 这个位置。
他在审讯中还说,自己梦到死去的受害者们拉着他要扔进油锅,于是给每人立了块牌,既是 "纪念",也希望冤魂别来找他。他怕的不是杀人这件事,怕的是死者报复他。
这说明他有自己的一套规矩:活着时靠力量压人,死后靠仪式防鬼。道德对他来说从来不是约束,力量关系才是他衡量一切的标准。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角落很少被仔细谈及。党成喜供述中提到,妻子对地下室的存在 "知道一些",但因为怕丢人没有报警,最终妻子因包庇罪被依法判刑。
一个地下室建在自家梨园里,整整一年多的工期,来来往往不可能没有痕迹。五年间四个人陆续失踪,妻子沉默,儿子没有追问。这不是单纯的家庭问题,而是一个很现实的规律 —— 极端的恶,从来不是孤立生长的,周围人的集体不作为,给了它持续存在的空间。
这种沉默的代价,最终由五个与此无关的女性来承担。
2003 年案发后,超过百名公安人员和村民在梨园里挖掘,陆续找到四名遇难者的遗骸。党成喜被捕后平静交代了全部经过,2003 年 12 月一审判处死刑,次年 4 月押赴刑场执行。
张红是那五个人里唯一走出来的。她那个早晨跑出梨园时,梨花早已落了,地面上看上去什么都没有,太阳刚刚升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