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傻了!”浙江嘉兴,25岁男子恋上32岁离异老板娘,每月光点外卖就花五六千,还把全部存款转给她并备注“自愿赠与”。谈婚论嫁时女方索要88.8万彩礼,双方分手。男子想让对方返还部分钱款(花费4万余元,转账8万余元),女方:“要钱就去起诉!”
25岁,省吃俭用,点外卖一个月五六千。这哪是谈恋爱,这是在养个“祖宗”。
每月花五六千点外卖,还不算转账的8万多。谈恋爱8个月,他扔进去将近13万。她把他的存款全掏空,还让他备注“自愿赠与”——这俩字一写,法律上都难要回来。
她比他大7岁,离过婚,开过店。他呢?涉世未深,以为真心能换真心。她把他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最后还要88.8万彩礼。拿不出来?那就分手。
分手后他想讨回点钱,她说“要钱就去起诉”。态度之强硬,底气之足,让人怀疑这钱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
感情里的“赠与”和“借贷”最大区别是什么?前者靠自愿,后者靠良心。可有些人,良心早被狗吃了。
他确实傻。傻在爱一个人,爱到忘了爱自己。可他傻有傻的代价——用十几万买一个教训:有些人,不是来爱你的,是来消费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