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舞厅的灯一关,有些人的“搭伙”才刚开始。
这不是谈恋爱,这是一份心照不宣的口头合同。甲方,是有退休金的老人。乙方,是跳了半辈子舞的女人。
合同条款很清楚。
甲方提供住处,包吃包住,每月再固定打一笔钱。不多,但稳定。
乙方负责屋里有点人气,晚上回来能有个人说句话。
但最重要的一条附加条款,用黑体字写着:不能干涉我回舞厅跳舞。那是饭碗,也是命。
所以,你看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白天,舞池里她跟不同舞伴旋转,笑得像朵花。晚上,她推开另一个男人的家门,脱下高跟鞋,厨房里飘来一碗热汤面的味道。
他不会问她今天和谁跳了。她也不会问他退休金够不够花。
饭桌上,电视机开着,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邻里街坊的闲事。没有一句“我爱你”,但水电费单子已经悄悄交掉了。深夜她从舞厅下班,他会骑着电动车在巷子口等她,车灯照亮一小片回家的路。
这笔账,她们算得清清楚楚。
房租省了,吃饭不愁,晚上不再是一个人对着四面墙。最重要的,在这座城市里,有了一个不管多晚回去,都亮着一盏灯的落脚点。
至于那些年轻的舞女,她们看着这一切,只是撇撇嘴。她们还有大把的时间,去等一场真正的风花雪月,而不是一份明码标价的温暖。
所以,这到底算是一种清醒的互助,还是一种无奈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