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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浙江杭州,男子收到16年前的停车费催缴短信,一下懵了,自己的车是1

“离了大谱!”浙江杭州,男子收到16年前的停车费催缴短信,一下懵了,自己的车是13年前买的,也从没开去临安,他以为诈骗短信,可又怕影响征信,一查却更加迷惑,最后结果让他哭笑不得。

宋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荒唐事,一条跨越16年的催缴短信,精准地投递到了他的手机上。

4月底的一天,宋先生正忙着,手机屏幕亮起。短信开头写得煞有介事,提醒他的那辆“浙A0**97”在临安有欠费没结清,还提醒他在七天内补缴费用,不然影响他的停车信用记录。落款是“杭州临安众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宋先生第一反应是碰到了电信诈骗,现在的骗子手段多,这种带链接的催缴信息到处都是。

可他转念一想,万一真是什么公共缴费系统,没处理再给自己弄个“失信”标签,那才叫冤枉。

为了求个安心,宋先生登录了短信里提到的“吴越停好”小程序。

不查不知道,一查心里更堵了:系统里清清楚楚挂着两笔欠费,一笔19元,一笔2元。

他一看欠费日期更是离谱,分别是2010年的9月和11月。

宋先生当时就懵了,他的这辆红色名爵车是2013年才买的,至今开了11年,车牌号是买车时上的。

这2010年的欠费,难道是这辆车穿越回去停的?都过了16年才来催,更何况,他记忆中从未把车开去过临安。

这种“前朝的债本朝来讨”的魔幻现实,让宋先生哭笑不得。

他立刻给热线回电话申诉,接线的客服姑娘听完也愣了,只能机械地记录下他的购车时间和情况,承诺去调查。

结果这一等就是快一个月,期间宋先生又接到过一个男性的回访电话,对方还是那套“还要查查”的陈词滥调。

宋先生心里犯嘀咕:这费用挂在名下,对方不撤销,是不是得一直跟着自己?

这公司心也够大的,2010年的账,捂了16年才想起来催,而且催账的对象竟然完全搞错了人。

在我国,车牌号在车辆报废或过户后会回流到号码池,宋先生在2013年拿到的牌照,在2010年极可能属于另一辆车。

停车管理系统只盯着车牌号发短信,却不比对当年的车辆行驶证信息,这是典型的数据管理漏洞。

欠费的主体是“人”而非“牌”。管理公司在没有核实车主身份变更的情况下,仅凭车牌关联现在的手机号进行群发催缴,不仅扰民,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追索行为。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通俗来讲,如果你欠了停车费,管理方应该在三年内找你收,超过三年没动静,法律上就不再强制保护这笔债权了。

更关键的是,法律讲究“冤有头债有主”。2010年的停车行为是前任车主发生的,属于前任车主与停车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

宋先生作为后来的车牌使用者,与当年的这笔费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在媒体的介入下,相关公司才轻描淡写地表示,费用都已取消,已经没有了。

并声称“没有权限看当年车主信息”。

这种回复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公共管理部门在追求“颗粒归仓”的同时,更应该先打扫干净自家的数据库,别让老百姓为十几年前的陈年烂账担惊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