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看到一起养烈性犬致人死亡的案件,狗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需赔偿25万元。我甚至怀疑这是否是人民法院所判之案,因为这样的判决对愈演愈烈的狗伤人案件毫无震慑力。
关键在于,此案中狗主人84岁的母亲,目睹自家的狗将幼童咬得面目全非、奄奄一息,既不报警,也不实施急救。
看完这起案件,只觉惨不忍睹,人性竟能冷漠至此。由此,我不禁感叹,狗患猛于虎。
如今,养狗者与不养狗者俨然成了对立的两派。极个别养狗者的行为愈发像狗,人狗不分,一个槽子吃饭,一个被窝睡觉,亲昵无比,遭人鄙夷。
我们应当看到,这背后还有一股势力,即靠狗发财的人,他们通过卖狗,尤其是买卖所谓的名贵犬只来获利。犬只的配种、繁殖、饲养、交易等已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
倘若政府有关部门仅关注禁养环节,只列出禁养目录,而在引进、配种、繁殖、交易、退出等环节无法可依、无从管理,无所作为,那么人狗矛盾依旧无法解决。
是时候政府出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