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中年再看重庆这桩醉汉欺负小女孩的案子,
最大的庆幸,
是这个当爹的没忍住,
没做那个被人夸“明事理”的老好人。
你说这事最气人的是什么?
不是那个醉汉深夜三次纠缠11岁的小姑娘,
拉人去喝酒唱歌,还掏出钱诱惑孩子,动手动脚。
是他被当爹的一巴掌打翻,
查出九级伤残后,
居然舔着脸把孩子爹告了,张口就要36万赔偿。
更可气的是,
真有人站出来说“再急也不能动手”。
俩孩子在小区路口等姐姐,
吓得躲进超市都甩不掉他。
姐姐来了,他更放肆,
路人劝走了转头又折回来。
正好当爹的下楼接人,
一眼看见自己闺女和侄女被人堵着。
我们中年人,
平时遇事都爱息事宁人。
能忍就忍,能让就让,
怕惹麻烦,怕赔钱,
怕留案底影响孩子前途。
可真到这份上,
谁能心平气和站那跟醉汉讲道理?
深夜,三个小姑娘,
一个撒酒疯的壮汉,
等警察来的十分钟,
能发生什么?
谁敢赌?
还好法院没糊涂。
一审驳回全部诉求,
二审维持原判。
认定是正当防卫,
一分钱不用赔。
这判决最解气的地方,
是没苛求一个父亲在孩子受欺负时保持绝对理性。
法律不保护耍流氓的人,
也不逼当爹的做圣人。
我们拼尽全力护着孩子,
从来不是教他们忍气吞声。
是让他们知道,
受欺负的时候,不用怕,
身后永远有人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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