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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赡养?5月1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名男子潘某,在2012年因欠下四十多万元债

该不该赡养?5月1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名男子潘某,在2012年因欠下四十多万元债务,狠心抛下妻子李女士和年仅8岁的女儿小潘,离家出走整整13年。这13年里,他彻底和家里断了联系,没给过女儿一分抚养费,没打过一个电话,更没回过一次家。可就在2025年年底,身患尿毒症的潘某突然回来,直接把女儿、前妻和自己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还索要30万元拆迁补偿款。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立刻引发全网热议。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当时37岁的潘某,欠下了四十多万元民间借贷债务,面对催债压力,他没想着承担责任,反而选择逃避,悄悄收拾东西离开家,从此杳无音信。
 
妻子李女士一夜之间要独自扛起整个家,一边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边要照顾年仅8岁的女儿小潘。
 
在潘某离家的13年里,李女士过得格外艰难,独自打工赚钱养家,供女儿上学,处理家里大小事务。
 
2015年,因为潘某失联满两年,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小潘由李女士独自抚养。
 
这期间潘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没打过一个电话,女儿从小学到成年,他从未参与过成长的任何一个瞬间。
 
2017年,家里老宅拆迁,分到两套总面积220平的安置房,当时潘某还处于失联状态,为了妥善处理房产,李女士、女儿小潘和潘某父母一起商量,定下了分配方案,120平房产归潘某及其父母,剩下100平留给小潘,等她成年后过户。
 
本以为日子能安稳过下去,没想到2025年,潘某突然回来了。
 
原来潘某在外地漂泊多年,患上了尿毒症,需要定期做血透,身体垮了没法工作,只能回嘉兴找亲人。
 
可他回来后,没有先和家人缓和关系,反而直接起诉,提出两个诉求:一是让月薪只有四千多的女儿小潘,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承担他全部医疗费;二是声称当年的拆迁分配协议没经过他同意,要求协议无效,重新分配拆迁权益,补偿他30万元。
 
面对父亲的起诉,女儿小潘特别无奈,她表示自己在杭州打工,每月工资就四千多,除去房租、吃饭等基本开销,根本剩不下多少钱。
 
父亲一开口就要每月3000元赡养费,这几乎是她全部收入,要是答应了,自己根本没法生活。
 
而且这么多年父亲从未尽过抚养义务,她和父亲之间一点感情都没有,实在没法接受这个要求。
 
目前这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但还没有下达最终判决。
 
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就算父亲当年没尽抚养义务,也不能完全免除赡养责任。
 
但法院会综合考虑父亲过往过错、女儿经济条件等情况,酌情确定赡养费金额,潘某要求每月3000元的诉求,大概率不会被全部支持。
 
这事曝光后,网友们看法不一,有网友觉得,潘某当年抛妻弃女13年,没尽过一点父亲责任,现在患病了就想起女儿,太自私了,根本没资格要高额赡养费。
也有网友认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父亲有过错就完全不赡养,只是金额要合理,不能超出女儿的承受范围。
 
这件事说到底,是法理和情理的碰撞,从情理上看,潘某的行为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他逃避责任十几年,把所有苦难都留给妻女,晚年落魄了就想让女儿买单,换谁都觉得不公平。
 
但从法律上讲,血缘关系带来的赡养义务确实存在,不能简单否定。其实亲子关系从来都是双向的,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这是最基本的亲情伦理。
 
潘某缺席了女儿的整个成长过程,没有付出过父爱,如今却要求女儿尽全额赡养义务,本身就违背了权责对等的原则。
 
希望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既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兼顾人情道义,不让尽了责任的人寒心,也不让逃避责任的人得逞。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本消息来源于:百姓关注。

评论列表

春夏秋冬
春夏秋冬 1
2026-05-18 06:49
可伶之人必有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