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妖兰狂三淫秽手办超万件
5月14日,据上海高院:被告人许某为牟利,经营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某塑胶制品厂,雇用被告人何某业等人制作手办型淫秽物品,并雇用被告人吴某等运营网络店铺,对外销售。2023年12月7日,公安机关查扣3万余件手办型物品,经鉴定,均为淫秽物品。另查明,网络店铺已销售手办型淫秽物品2万余件,销售金额200余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许某等分别退赃。被告人孟某为牟利,结伙祝某琴等(均另案处理),自2022年起,制作妖兰、狂三手办型淫秽物品并通过网络店铺对外销售,同时还销售被告人许某等人制作的手办型淫秽物品。2023年12月7日,公安机关查获待销售的妖兰手办型物品1176件、狂三手办型物品2600件,经鉴定,均为淫秽物品。
说句实在话,我第一次看到“妖兰”“狂三”这几个字的时候,还以为是哪个动漫里的新角色。后来一查,这俩名字出自日本动漫《约会大作战》,原本就是正常的二次元形象。可到了这帮人手里,硬是把好好的角色改成了一堆不堪入目的东西。什么“手办型淫秽物品”,说白了就是把那些露骨的下流造型做成塑料小人,在网上偷偷摸摸地卖。
五万多件,你想想这个数字。光是仓库里查扣的就三万多,加上已经卖出去的两万多件,这得是多大规模的一条灰产链条?工厂开起来,工人雇起来,网店开起来,快递发出去,从头到尾一条龙。许某、孟某这些人哪管什么法律、什么道德,眼里全是钱。一件卖几十块到上百块不等,光查到的销售额就两百多万,没查到的呢?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些东西流向了哪里?谁在买?我在网上翻了翻相关讨论,发现买这些东西的人里头,有不少是未成年人。你想啊,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本来可能就是喜欢动漫、喜欢手办,在网上搜着搜着就掉进了这种坑里。那些网店打着“二次元”“定制手办”的旗号,封面放个正常图,点进去全是少儿不宜的东西。孩子好奇心重,手里又有零花钱,一不小心就下单了。
我认识一个初中老师,他跟我说现在学校里有些男生手机里存着这种图片,课间传着看,老师抓都抓不完。你批评他,他还顶嘴说“这是艺术,这是动漫周边”。艺术?艺术你大爷。真正的艺术让人向善、向美、向上,这些东西让人看完了满脑子都是什么,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许某、孟某这些人被抓,那是活该。可光抓他们够不够?不够。你看这个链条:谁设计的图?谁开的模具?谁生产的?谁拍的照片挂到网上卖的?谁发的快递?谁提供的支付渠道?哪一个环节上没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到底,这种生意能做这么大,靠的是整个链条上每个人都装糊涂。
有人说这是小题大做,不就是几个塑料小人吗?我不同意。法律上对“淫秽物品”有明确界定,不是随便扣帽子。那些被鉴定为淫秽物品的手办,制作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刺激人的性欲,跟性教育、跟艺术创作没有半毛钱关系。它们传播的是扭曲的、物化的、把人当成泄欲工具的观念。这种东西如果泛滥成灾,对青少年性心理发育的伤害是实打实的。
再说句不好听的,有些人打着“二次元无罪”“反对审查”的旗号给这些行为辩护,那纯属混淆视听。正常的二次元文化谁拦你了?《海贼王》《火影忍者》《龙猫》哪个不让看?你非要把下流当个性、把色情当自由,那不是爱好,那是病。
回到这个案子本身,五万件淫秽手办,两百多万销售额,多个被告人,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打击,这已经说明司法机关的态度了。可光靠打击也不行,家长、学校、平台都得动起来。家长得多盯着点孩子在网上买什么东西,学校得把性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做扎实,电商平台得把审核的篱笆扎紧点。哪一环松了,脏东西就能钻进来。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