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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你吃的杨梅也用上了“科技与狠活”!福建漳州,杨梅收购商户为给酸涩的早熟杨梅

当心!你吃的杨梅也用上了“科技与狠活”!福建漳州,杨梅收购商户为给酸涩的早熟杨梅增甜、保鲜,公然给杨梅泡“药水”。

正值杨梅上市季,福建漳州龙海区白水镇、浮宫镇两大产区收购点本应果香四溢。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里暗藏一条见不得光的“药水产业链”。

踏入一家杨梅批发点时,角落里一个白色塑料大桶引起记者注意。

商贩毫不避讳地指着桶里的水说:“这是甜味剂,泡杨梅用的。”

在另一家收购点,记者亲眼见到一筐筐已经浸泡过的杨梅正被工人装箱。顺着工人身后,记者找到了他们的“秘密武器”——一种粉末状添加剂。

对方大大方方地介绍:“这是脱氢乙酸钠,专门给杨梅保鲜的,不然放不住。”

随即,工人当场演示了全过程:整筐分拣好的杨梅,直接浸入调配好的液体中,浸泡后沥干、装箱、发货,一气呵成。

记者在多家收购点都看到这种“药水”。甜味剂是一种瓶装复合甜味糖,外包装虽标注着惊人广告语“甜度高达8000倍",但瓶身上没有成分说明、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质量合格证,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

而脱氢乙酸钠是一种防腐剂,按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新鲜水果中明确禁止使用。

记者随后走访另主产区浮宫镇,发现当地情况更为严重,商贩同样在使用脱氢乙酸钠与复合甜味糖,全程用量随意,毫无规范。

但商贩们都刻意避让记者去触碰那些添加剂,显然心里十分清楚这些瓶瓶罐罐见不得光。

现场一名工人看到记者停留,压低声音对记者说:“泡了药的,我们自己都不敢吃。 ”

一位商贩也坦言:“这添加剂确实有低毒,是监管部门禁止在水果里用的。”

明知有毒、明知违规,为何还要铤而走险?

“大家都这么做,你不加就没人要,卖不出去! ”这位商贩无奈摊手,“现在市场竞争太激烈,同行都用,我不加就是死路一条。”

早熟杨梅本身口感偏酸、不易存放,浸泡甜味剂能掩盖酸涩,让其“甜得诱人”;浸泡防腐剂能延长保鲜期,以便长距离运输。

在利益驱使下,食品安全被彻底抛在脑后。走访的十余家杨梅收购点,都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情况。

每家每日收购、浸泡、售卖的杨梅可达上千斤,销售旺季时甚至超过五千斤。这些被“化妆”过的“药水梅”,大量销往浙江、上海等外省批发市场,最终进入千家万户的口中。

当记者问及“难道不怕监管部门检查吗”时,商贩们得意地透露了他们的“生存法则”。

“我们有应付检查的办法”,商贩凑近压低声音说:“准备一些没泡药的杨梅,他们要验的话,就拿没泡的过去给他们验。 ”

就这样,一套“双面手法”在产区运转多年——检测报告备好一套干净的,应付抽检时拿出没问题的样品,待检查人员一走,药水继续泡、毒梅继续卖,即便每年监管部门都会开展专项排查,这些商贩也已摸索出一套成熟的规避手段。

事件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的愤怒如潮水般涌来:

“这就是没良心的代价! 工人说‘泡药的,我们自己都不敢吃’,却让全国消费者吃?这不是谋财害命是什么?”

那么,从法律层面看,商贩的行为究竟触碰了哪些红线?

第一,滥用添加剂,已严重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钠、糖精钠、甜蜜素等人工甜味剂和防腐剂,在新鲜水果中属于禁止使用品类。

新鲜水果属于“初级农产品”,其添加剂使用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商贩将整筐杨梅浸泡在添加了脱氢乙酸钠和三无甜味剂的液体中,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已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二,违规使用的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容小觑。

脱氢乙酸钠虽在一定剂量内被允许用于部分加工食品,但长期或过量摄入,会对肝脏、肾脏和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而“三无”复合甜味剂成分不明,可能含有超量的糖精钠、甜蜜素等,属非法添加物质。长期食用会引起神经系统的严重不适,容易引发头晕、头痛、浑身乏力、记忆力减退等不适症状,对青少年记忆力的影响尤为明显。

第三,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并行,商贩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根据《食品安全法》 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人甚至可能被拘留。

本案中,记者走访的十余家杨梅收购点,每家日销杨梅上千斤,货值金额巨大,已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涉事商贩将面临高额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一系列行政处罚。

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商贩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枚小小的杨梅,从枝头摘下到消费者手中,本应是一路芬芳,如今却被“科技与狠活”套上了枷锁。沾上非法的添加剂,吃进的是消费者的健康,毁掉的是一个地方苦心经营的金字招牌。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