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娄先生的车每年夏天准时趴窝,今年车又动不了了,4S店却甩锅不给保修了!娄先生买车的第一年夏天,车开着开着突然发出异响,一次行驶途中直接趴窝,一动不动僵在路上。好在尚在保修期内,4S店换了全套零配件,没花一分钱。今年更糟,老毛病又犯了,车再次趴窝。4S店甩锅,车过质修期了,想修?拿钱。
娄先生的车,一到夏天就犯病。
气温一高,车子就开始嘎嘎乱叫,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较劲。这声音能响一整个夏天,非得等到天凉快了,入了冬,它才消停,这毛病从他买车的第一年就落下了。
头一年夏天,事闹得挺大。娄先生正开着呢,车突然就不走了,慢慢悠悠停在路上,死活不动弹。好在是城区里,车速不快,没出啥大乱子。
但娄先生后脊梁直冒冷汗,这要是当时在高速上,车说停就停,后面有车追上来,命都得搭进去。
那时候车还在质保期里,4S店倒是挺热情,换了一堆零件,一分钱没要。娄先生当时还挺感激,心想人家态度真不错,就是手艺差点意思。
头一年修完了,他以为这事翻篇了,谁承想往后每年一入夏,那嘎嘎声准时报到,比闹钟还准时。
这些年为了消这异响,4S店没少折腾,升级过系统,换过摆臂、转向器、轴承。娄先生年年夏天往店里跑,年年修,年年响。
他也曾跟4S店吐槽:“你们态度是真好,可这专业水平实在是不行,这点毛病都治不好?”
今年夏天又热了,老毛病又犯了。娄先生照旧想着扛过去,等立秋。结果扛出事了——开着开着,车又撂挑子了,一动不动。
万幸又是在市区,速度慢。娄先生这会是真怕了:这要是在高速上突然刹车失灵,我这条命还在不在都难说。
娄先生用拖车把车拉到4S店,对方却表示,过保了,不能免费修了。换这换那列了堆零配件,说是打过折了,还得一万多。
娄先生急眼了:“我这车你们修了四年都没修好,年年带病上路!我那是懒得跟你们扯,不是没毛病!现在老毛病又犯了,你们倒不认账了?”
娄先生找来了调解员,就盼着4S店能免费把这毛病彻底根治了。
调解员和娄先生来的4S店,4S店派了个专人,笑脸相迎,话里却透着硬:“打折修可以,免费真不行,没这规矩,我们也做不了主。”
娄先生一赌气,说退车,你们折旧收回去。4S店报了个价,楼先生一听差点气笑了——这点钱,买辆像样的二手车都不够。得了,还是留着开吧。
这时候4S店松了口:“我们把零件拆下来鉴定。要是跟第一年一个毛病,我们免费修;要是新毛病,您自己掏钱。”
娄先生想想,也只能这样了。现在零件已经拆下来,就等鉴定结果。
娄先生的鉴定结果快就会出来了,这回他能如愿把车修好吗?
按《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期内同一毛病修超过4次,消费者就能要求换车或退车。
娄先生第一年就把全套零配件换了个遍,结果往后每年夏天异响照样复发,一拖就是4年,算下来维修次数早就过4次了,这条规定他肯定是够得上的。
就算这条走不通,规定里还有一条兜底: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修了2次还没好,或者又冒出新的严重安全故障,照样能退换。
娄先生之前在城里低速开着开着就两次趴窝,虽然没出事故,这风险摆在这儿,明显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现在4S店说要拆检鉴定——要是鉴定出来还是第一年那个老毛病,那"同一问题修超4次"就跑不掉了,娄先生完全有资格要求退换。
要是4S店咬定这是"新毛病",那举证的责任在他们身上。
《民法典》里有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得由生产者自己证明车没毛病或者有法定免责理由,不然就得认栽。
所以娄先生的要求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这几年被这车折腾得够呛,年年夏天都得往4S店跑,真的太不容易了。希望这次能有个好结果,还他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