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场看似圆满的闪婚,从一开始就藏着不为人知的猫腻,而男子直到人财两空,才惊觉自己可能一步步掉进了别人精心布置的圈套里。
江西宜春有个刘先生,本来想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结果钱花了,婚离了,最后还可能被人骗了.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11月12号,刘先生通过贵阳一家婚恋公司,认识了重庆永川的一个女的,张某林。
俩人就见了一面,第二天就脑子一热,直接去民政局领了证。现在想想,这速度也太离谱了,根本没来得及了解对方。
领证当天,女方就跟刘先生要彩礼,刘先生二话没说,给了12万,另外还拿了5000块钱见面礼。加上给婚恋公司的服务费,前前后后才4天时间,刘先生就花出去快30万。他本来以为,花这些钱能换个安稳家,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俩人结婚才22天,也就是12月4号那天,张某林说家里有亲属去世,要回去奔丧,然后就收拾东西走了。这一走,就彻底没了消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刘先生怎么找都找不到人。
刘先生没办法,只能去找婚恋公司,也联系了女方的家人,可谁都帮不上忙。被逼无奈,他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2025年4月,重庆永川区法院判了俩人离婚,说他俩婚前根本不了解,没有一点感情基础,这段婚姻本来就不牢靠。
更让刘先生气不过的是,他后来发现,张某林在离婚的下个月,就又跟别的男人领证结婚了。这明摆着,人家根本就没把这段婚姻当回事。
好在婚恋公司后来退了17万多的服务费,可那12万彩礼和5000块见面礼,张某林一分都没还。刘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被人骗了。
2025年3月,他去贵阳南明区公安分局报了警,警方按接触性诈骗立了案,到了9月份,就把张某林抓了起来。
就在2026年5月11号,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庭审的时候,张某林还嘴硬,说她跟刘先生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这跟法院之前认定的“没感情基础”完全对不上,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不对劲。
这件事传开以后,好多人都在议论,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骗婚?刘先生花的那些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咱们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说只要领了证,彩礼就一定不能退。如果领了证,但俩人没真正一起过日子,或者一起过的时间特别短。
而且彩礼数额特别大,给男方家造成了不小的负担,法院就会根据情况,让女方返还一部分,或者全部返还。
刘先生这种情况,就是领了证,但俩人才一起过了22天,时间太短了,12万彩礼对普通家庭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他这种情况,大概率能通过法律要回一部分彩礼,甚至全部要回来。
再说说算不算骗婚,也就是诈骗罪。简单说,要是女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跟你过日子,就是借着结婚的名义,骗你的彩礼钱,拿到钱就跑路,那这就属于诈骗。
张某林的做法,其实很明显。见面第二天就急着领证,拿到12万彩礼才22天就失联,离婚下个月就立马跟别人结婚,还拒不退彩礼。
这一系列操作,根本不像是想好好过日子,更像是把结婚当成骗钱的手段。要是最后法院认定她是诈骗,12万已经算数额很大了,她可能还要坐牢。
要是有人遇到跟刘先生一样的事,也别慌。首先得把所有证据都留好,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给彩礼的凭证,还有证人证言,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关键。然后可以一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一边去报警,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另外,要是婚恋公司也有问题,比如故意隐瞒女方的真实情况,诱导你闪婚,那也可以要求婚恋公司承担责任,就像刘先生这个案子,婚恋公司就退了服务费。
说来说去,还是想提醒大家,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千万别着急。尤其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一定要多了解了解对方,别被催婚或者一时心急冲昏了头脑,随便就领证、给高额彩礼。
不然到最后,很可能像刘先生一样,人财两空,后悔都来不及。也希望刘先生能通过法律,早日把自己的钱要回来。
信息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2026年5月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