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岁女孩住酒店,洗完澡后,一丝不挂的从浴室出来,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女孩吓坏了,赶紧大声问是谁?可没等女孩反应过来去穿衣服,一陌生男子就打开房门,进来了。四目相对,将女孩看个精光,女孩又羞又怒,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事后,女孩将此事告诉家长,并报了警。酒店回对方是酒店找的消杀人员,同时,消杀公司提出按房费的30倍进行赔偿。
5月11日,20岁女生肖林独自从黑龙江哈尔滨到湖北仙桃办事,中途入住武汉汉口火车站旁的铂莱华快捷酒店309房。
本来只是短暂落脚歇一歇,缓解一下舟车劳顿,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当天下午2点多,肖林打算洗个热水澡放松放松。
温热的水流冲刷掉一路的疲惫,洗完后她整个人放松下来。
身上一丝不挂的走出浴室,门外就传来几声敲门声。
肖林心里下意识一紧,独自在外住酒店,本来就格外谨慎,她连忙开口询问:谁啊?干什么的?
她的声音刚落下,还没等门外人回应,也没给她任何反应和遮挡的时间,“嘀”的一声,房门直接被刷开了。
门被猛地推开,一名身穿白色T恤、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直接走了进来。
肖林瞬间僵在原地,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浑身汗毛直立,羞耻、慌乱、恐惧一股脑涌上心头。
她下意识地想遮挡身体,可已经来不及,隐私被外人一览无余。
她心脏狂跳不止,吓得浑身发抖,又尴尬又崩溃,整个人直接懵在原地,一时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好入住休息,平白无故遭遇这种惊吓和冒犯,换谁都接受不了!
事后肖林立马联系家长,还直接报了警。
好好的客房门,怎么会被外人随便打开?
民警一查才知道,这名男子是酒店合作消杀公司的员工,手里拿着酒店的总房卡,完全没确认房间内有没有人,没等房客回应,就直接刷卡进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酒店客房属于私人私密空间,消杀人员未经许可刷卡闯入,侵犯隐私、非法侵入私密场所,应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并罚款,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涉事消杀公司也承认员工操作失误,对着肖林诚恳道歉,还提出了按照房费30倍进行赔偿的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随意把总房卡交给外部消杀人员,没做好人员管控和开门流程,导致客人隐私被侵犯,明显属于管理失职。
事后,酒店店长也承认,这事消杀人员有主要过错,但酒店本身管理漏洞太大,总房卡随便交给外人,这导致这样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主动致歉并协商赔偿。
目前,当地常青派出所也已经介入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