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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光明网重磅爆料,看得人血压直飙、咬牙切齿!上海一名23岁女孩,花139元

5月8日光明网重磅爆料,看得人血压直飙、咬牙切齿!上海一名23岁女孩,花139元报了一场山地徒步,本是一场轻松的户外出行,谁料竟成了永别。更离谱的是,女孩失联整整3个小时,组织方竟毫无察觉,事后的操作更是寒透人心,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直接打懵了所有人!

南京九连尖的气温超过 30 度,山上没有任何遮挡,太阳直晒得人头皮发麻。旅行社在招募帖里把这个 11 公里、爬升 650 米的路线标成了 "活动强度一星",听起来就跟逛公园差不多,这才吸引了很多像这个女孩一样的新手报名。

整个团一共 52 个人,只配了 3 个领队,其中只有主领队有个初级山地户外指导员证书,另外两个副领队连资质都没有。女孩走到一半就开始头晕乏力,明显是中暑的症状,她赶紧跟领队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提前下山。结果领队只是点了点头,就让她一个人原路返回了。

要知道,九连尖的山路并不好走,很多地方都是碎石路,而且荒无人烟,一个年轻女孩独自下山,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更让人无语的是,当时还有其他 8 个队员也一起下撤了,领队居然也没安排任何一个人跟她结伴,或者至少确认一下她是否安全到达山下。

下午 3 点左右,有路过的驴友发现女孩倒在路边,已经失去了意识。好心的驴友赶紧给她做物理降温,拨打了 120 和 110。急救人员赶到后立刻进行了心肺复苏,但还是没能挽回她的生命。而另一边,旅行社的大部队还在山上慢悠悠地走着,直到晚上 6 点半活动结束,清点人数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这时候距离女孩晕倒已经过去了三个半小时,黄金抢救时间早就错过了。

女孩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把旅行社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96 万余元。结果旅行社的态度让所有人都寒心了。他们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说,这次活动每个人只收了 139 元,52 个人一共收了 6490 元,而他们的支出就有 6130 元,根本没挣钱,就是个非营利性的活动。

而且他们还在招募帖里写了 "免责声明",说 "户外活动属于相约出行,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只负责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组织者及领队不承担任何责任"。言下之意就是,女孩的死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家属来索赔就是想讹钱。

这话听着就来气,合着你收了钱,把人拉到荒山野岭,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人没了,你连句道歉都没有,还倒打一耙说人家讹人?好在法院的法官是明事理的,直接把旅行社的两个理由都给驳回了。

法官说,首先,你是一家专业的旅游公司,不是什么民间自发的 AA 制活动。你组织这次活动,就算这次没挣钱,也是为了公司宣传和发展客户,本质上还是经营性质的,不能因为没挣钱就减免你的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那个所谓的 "免责声明",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合同里写得多么天花乱坠,只要涉及到人身伤害,你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跑不了。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对生命权最基本的尊重。

法院最终认定,旅行社作为活动组织者,在得知女孩身体不适需要提前下撤,而且没有同伴陪同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让她独自返回,导致她在突发状况时无法得到及时救助,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同时,女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身体不适时选择独自返回,未能充分预估风险,自身也存在一定过失,是导致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

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 30% 的责任,赔偿女孩家属各项损失共计 57万余元。这个判决结果可以说是大快人心,它给所有那些想靠 "免责声明" 逃避责任的户外组织者敲响了警钟:生命不是儿戏,安全保障义务不是你想免就能免的。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参加这种低价户外徒步团,觉得花几十块钱就能出去玩一天,性价比很高。但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这种低价团根本就没有正规资质,领队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安全保障措施更是形同虚设。他们把 "免责声明" 当成护身符,觉得只要签了这个,出了事就跟自己没关系了。

但通过这个案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律根本不认可这种霸王条款。作为活动组织者,你收了钱,就必须对参与者的安全负责。你要提前勘察路线,评估风险,配备足够的有资质的领队和急救设备,在活动过程中时刻关注队员的身体状况,一旦有人出现不适,必须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这个 23 岁的女孩,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因为一次本可以避免的意外离开了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可惜了。希望这个案子能让更多的户外组织者重视起安全问题,也希望所有喜欢户外活动的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