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看世界5月8日从司法部获悉,为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检查效能,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其中明确,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要限时补办。
据介绍,“扫码入企”是规范行政检查的有效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加快推行“扫码入企”提出明确要求。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很多地方探索运用“扫码入企”治理乱检查,形成了不少有效经验做法,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司法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司法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无“执法码”不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