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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当局彻底撕下伪装了!就因为一句“祖国强大了,台湾就更安全了”,台湾退役军官

民进党当局彻底撕下伪装了!就因为一句“祖国强大了,台湾就更安全了”,台湾退役军官直接被他们盯上,要依法查处!

谁也没想到,一句发自肺腑的真心话,竟成了他们口中的“通敌罪状”,甚至连白纸黑字的法律,都能被他们随意扭曲套用。

陆委会在5月6日发表声明,说吕礼诗“配合解放军发表附和大陆言论及宣传”,涉嫌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之1,已经在5日正式发函,请台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依法查处。

这事儿听起来就有点离谱。根据陆委会自己的说法,现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3,白纸黑字写的是规范“少将以上的退将”。也就是说,法律条文原本的约束对象,是退役的将军们,校级军官根本不在这个限制范围内。国防部长顾立雄在4月27日备询时也亲口承认了这一点。

那问题就来了,法条上找不到直接能管住吕礼诗这个退役少校的条款,怎么办?陆委会的“高招”是,强行套用另一个条款——第33条之1。这个条款说的是,未经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的党、政、军机构从事任何形式的“合作行为”。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在4月30日的记者会上说得更直白,他说吕礼诗的行为“确实有构成合作行为之虞”,这不是单纯的言论自由问题。他甚至推测,大陆方面邀请吕礼诗,就是看中他“中华民国”退役海军舰长的身份,有宣传利用的价值,邀请的前提就是“参观过后要发表一些祖国海军很强大、台湾挡不住的说法”。

这就引出了一个更让人后背发凉的问题:按照陆委会这个逻辑,什么叫“合作行为”?是不是任何一个台湾老兵,回大陆探个亲,跟当年的老战友喝杯酒、叙叙旧,回忆一下峥嵘岁月,只要被大陆媒体报道了,就算“配合宣传”?这个“合作行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是不是完全由陆委会一张嘴来定义?

陆委会这种“法律管不住我就要硬管”的操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就在去年,陆委会还点名批评旺中集团参加“海峡两岸中华文化峰会”,称其“协助中共办理具统战意涵”的活动,并扬言要依涉嫌违反两岸条例展开调查。

对于在陆台湾艺人,陆委会也多次发出“提醒”,要求他们“勿配合中共矮化台湾”。这些动作的背后,是一条越来越清晰的脉络:试图用模糊且宽泛的“合作行为”条款,作为一把可以随意挥舞的“尚方宝剑”,将两岸之间正常的民间交流、文化往来,甚至是个人的真情实感,都纳入“违法”的审视范围。

就在吕礼诗事件发酵的同时,陆委会正在力推修法。他们研拟的修正草案,目的就是将约束的门槛“降至少校以上”。然而,陆委会又在今年1月多次澄清,强调“本次两岸条例修法对于已退伍的校官赴陆没有增加申请制,只有禁止赴陆出席妨害国家尊严活动”。

这前后的说法,难免让人产生联想:是不是现有的法律工具用起来不那么顺手,所以才要急着修法,好让今后的“查处”更加“名正言顺”?

退辅会的动作也很快,已经针对吕礼诗案组成了专案小组进行行政调查。如果最终认定违法,根据条例,可能面临10万到5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而且还可以按次连续处罚。吕礼诗本人对此似乎早有预料,他在回到岛内后的政论节目上表示,“砍我的退休金我也甘之如饴”,“都冲着我来好了”。

一个退役军官,参观一下军舰,发表几句个人观感,就引来如此大阵仗的调查和可能的重罚。这释放出的信号再明显不过:在民进党当局眼里,两岸之间不仅不能有官方的接触,连民间的、个人的、基于血缘和文化的情感联结,都要被戴上“合作行为”的紧箍咒,动辄得咎。

这种无限上纲上线的做法,表面上是在维护所谓的“国家安全”,实质上是在人为制造“寒蝉效应”,恐吓那些对大陆抱有善意的台湾同胞,切断两岸人民心灵契合的最后一根纽带。

法律本该是保障人民权利、规范社会行为的准绳,而不是某些政治力量用来罗织罪名、打压异见的工具。当法律条文可以被如此随意地解释和套用,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吕礼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