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近人情!北京职场孕妈孕期突发先兆早产急需卧床休养,医生明确开具休养建议,女子反复向单位申请病假始终得不到批准,公司冷血无情执意认定旷工逼其离职,双方对簿公堂,最终审判结果狠狠给企业上了一课
涉事女子姓闫,在北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多年,入职后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日常工作一直按规完成,没出过什么差错。
2025年,闫女士怀上孩子,孕期反应一直比较明显,前期就因身体不适请过几天短期病假,公司当时也同意了。
到怀孕35周时,她突然出现腹痛、下坠等不适症状,赶紧去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先兆早产,情况紧急,医生当场开具病假证明,明确叮嘱必须卧床休息两周,避免活动引发意外。
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闫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公司领导,说明自己的危险情况,申请两周病假保胎。
可公司的态度十分强硬,直接拒绝了她的请假申请,甚至公司给出的理由是,闫女士之前已经休过病假,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不能再连续休长假,请假时间太长会影响工作进度。
不过闫女士没放弃,想着肚子里的孩子安危最重要,她又多次通过微信、当面沟通等方式,反复跟公司解释先兆早产的危险性,强调自己不是无故请假,是遵医嘱保胎,还一再保证假期结束后会尽快返岗,不耽误工作。
但无论她怎么沟通,公司始终不为所动,甚至在微信上直白地跟她说:“批不了,你请假时间已经太长了,要不你过来上班,要不你过来办离职”。
之后没几天,公司就直接下发通知,以闫女士“违反公司请假制度、病假超期、无故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和她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她限期办理离职手续。
这个结果让闫女士又气又急,她身怀六甲,本就因先兆早产身体虚弱,公司不仅不体谅,反倒强硬辞退,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闫女士没有妥协,先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支持了她的诉求,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但公司不服仲裁结果,执意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驳回闫女士的诉求。
法院受理案件后,详细核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包括闫女士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条、和公司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等。
审理过程中,法院明确指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孕期女职工。
闫女士因先兆早产遵医嘱请假,属于正当合理的病假事由,且提交了完整的医疗证明,公司仅以内部规章制度为由拒绝批假,甚至以此认定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文化传播公司解除与闫女士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判令公司向闫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请假期间的差额工资,各项费用合计七万两千多元。
判决下达后,公司依旧没有认识到自身错误,不过后续未再提起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立刻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区里正反两方观点鲜明,有支持公司的网友表示:“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员工频繁请假确实会影响团队运转,公司拒绝批假也是为了维持正常工作秩序,辞退员工也是按规矩办事,没什么大错。”
还有网友直言:“法律早就明确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这家公司明知故犯,纯属自讨苦吃,完全不懂尊重员工,以后谁还敢去这样的公司上班?”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能只盯着工作业绩和规章制度,更该多些人性化关怀,尤其是对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更要遵守法律规定,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法律的判决既是对闫女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这类漠视员工权益企业的警示。任何企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把员工的合理诉求当成“麻烦”。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孕妇请假保胎被拒遭辞退法院判了:公司赔7万余元!》大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