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比斯那场冠军,最狠的不是冲线,是他在连超两车、马上就要摸到奖杯时,脑袋开始像节拍器一样,在头盔里左右狂晃。
镜头给到他前面那几台车,简直是疯了。
37号、75号、61号,三台车像是在用轮胎和柏油路面“结仇”。每一个弯道,都是轮胎的尖叫和车架的呻吟。37号最猛,一个重刹,轮胎直接放弃工作,整台车打着转就滑出了赛道,带起一片草屑。
而德比斯呢?他像个跟车教练,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发动机声音平稳得像在巡航,一点火气都没有。前面杀得火光冲天,他在后面,只是看着。
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他要“陪跑”到终点时,他的车动了。
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猛扑。只见他刹车点比对手晚了零点几秒,车头就那么一沉,像一把滚烫的刀切进冻了半宿的黄油,沿着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线路,就贴着对手的车身硬挤了过去。对手想关门,方向盘一扭,车尾直接一个不安分的摆动——轮胎废了,没抓地力了。
超第一台,他没反应。
用同样的方式,在下一个弯,吃了第二台。
现在,他前面,是坦途。
也就在这时,那个著名的“摇头晃脑”开始了。透过头盔的护目镜,你甚至能感觉到他咧开的嘴角。这不是紧张,这不是兴奋,这是一种算计了整整几十圈,终于把答案写在终点线上的张扬。
所以说,有种胜利,不靠油门到底的孤勇。
它靠的是把对手的每一次嘶吼,都变成自己最后冲刺的铺路石。这不叫保守,这叫蓄谋已久的屠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