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罗宣言》签署地立碑,中方的用意很清楚
中国驻埃及大使馆近日发布消息:中方在开罗米娜宫饭店,即1943年《开罗宣言》的签署地,建立了一座纪念碑。目前区域正在修缮,完工后将向公众开放。
对于这件事,该怎么看呢?两点:
第一,立碑是固化法律证据,《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必须归还中国”。这一文件连同后来的《波茨坦公告》,构成了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基石。中方选择在原始签署地立碑,等于把一个容易被淡化或歪曲的历史事实,用物理方式锚定在公众视野中。今后任何人试图否认台湾属于中国,都绕不开这块碑所代表的白纸黑字。
第二,立碑地点选在埃及,具有第三方见证的客观意义。 米娜宫饭店不属于中国,也不属于日本,而是位于非洲大陆的埃及。在这里建立纪念碑,是将一段公认的国际法历史公开陈列于国际空间。任何到访的各国游客、学者或外交官都能看到,这种“去主场化”的做法,比在国内建馆更具说服力,也更能回击所谓“中国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