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这事太离谱!5月1日报道,一对老夫妻私自把39只羊赶到别人承包的玉米地里啃食庄稼,万万没想到羊群一夜之间全部离奇死亡,直接造成近六万元的经济损失。老两口悲痛又气愤,一口咬定是地块承包人故意下药害羊,可对方坚决不认账。地里没有监控留不下证据,民警调查也束手无策,拖了整整两个月,外出打工的子女无奈网上发帖求助,这损失到底该谁来承担?
这件事闹到网上之后,更多细节被扒了出来。事发地是霍州市三教乡的上三教村,整条沟里一百多亩地全是一个人的,玉米已经收完了,地里撒着一种叫甲拌磷的剧毒农药。老两口的女儿发视频时说了一句话让人心里一揪:“那些没断奶的小羊崽,还在家里等着它的妈妈回来”。
六万多块钱,对种地养羊的农户来说是一整年的收入,老人家起早贪黑养大的三十九只羊,一夜之间全部翻了白眼,现场惨烈到谁看了都说不出一句话。事发快两个月了,案子还在大张派出所手里转,记者打电话过去问进展,接电话的民警说他所在小组没办这个案,不清楚情况。
这事之所以僵在这儿,是因为中间有个谁听了都得琢磨半天的弯弯绕——羊到底吃没吃庄稼?老两口说是把羊赶进了承包人收完玉米的空地,是“没有庄稼的地”,女儿在视频里甚至说了句“对天发誓”。但问题就在这:你既然说地里没庄稼,承包人凭什么要往一块收完玉米的空地上撒剧毒农药?甲拌磷这东西,打下去药效管三四十天,撒在地里得人工拿毒土一点点撒匀,费这个劲图什么?除非那地里还留着什么东西值得防、值得护。
再往深里想,乡下的地收完玉米之后,玉米茬还扎在地里的,地表的玉米秸秆也是要留着冬天喂牛的。如果羊群把别人留着的秸秆啃干净了,踩烂了,人家一冬天的牛饲料就全泡了汤。老两口以为那不叫“庄稼”,但在承包人眼里那还是他的财产。这个认识上的错位,很可能才是整件事最深的那道裂缝。
说回法律上怎么断这事。说实话,两边都站不住脚,账要一笔一笔算。
老两口这边,羊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可你把三十九只羊私自赶到别人承包的地里,不管你进去的时候地里有没有庄稼,这个“私自”本身就站不住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被谁毒死是需要另查的事,但羊群先闯进别人的地,这个初始过错你逃不掉。套用新疆一个类似的判决——羊群啃食玉米青苗,羊主人“不论是否一时疏忽”都要担责。也就是说,哪怕承包人的损失最后算下来只有千把块钱,老两口也不是“纯受害者”,第一责任人是他们自己。
承包人这边呢?虽然一句“不是我干的”就拒绝承认了,但你往没有围栏的承包地里撒甲拌磷,周围全是别人家的牲畜、鸟群甚至是过路的野狗,后果能控制吗?甲拌磷在山西属于限用高毒农药,对温血动物的毒性是百草枯的六百倍。
法律上对这种事情早有判定——只要危害了公共安全,在自家地里投毒也可以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老河口就有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例:有人往路边和荒地上撒甲拌磷玉米粒,没挂警示牌,结果别人家的羊吃了,涉事人被依法追了刑责。如果这个案子最后查出来农药确实是承包人撒的,他扛的不是赔几个钱的事,而是刑事责任。
说到底,这个案子最让人上火的是什么?是拖。两个月查不清楚,子女被迫到网上喊冤,没人给说法就只能让舆论接单。放在农村这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环境里,不管真相是哪一边,最后都是一个结果:两败俱伤。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