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蝎父子钻大明律的空子,连环杀人,却被知县一眼识破
1397年,朱元璋下诏说:
“朕命令把所有刑罚印成书,刊布中外,好让臣民们都知道。”
经过多次修改的《大明律》终于问世。
其中有一条规定:
“凡妻妾与人奸通,杀死者勿论。”
万历年间的《大明律集解附例》解释为: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捉奸在床,当场杀死奸夫淫妇的,无罪!
明朝有一对蛇蝎父子,就钻了这条律令的空子。
说有一男子,觊觎自己亲侄子的家产。
便趁侄子喝醉时,将其杀死。
正琢磨怎么毁尸灭迹呢,男子的儿子献上妙计。
儿子跟媳妇关系不好,总想找机会杀了她。
儿子跟男子商量。
就说自己的堂兄弟(即男子的侄子),与自己媳妇通奸。
被当场捉住,然后都给砍了头。
于是,儿子回家就把媳妇给做掉了。
然后,父子俩大模大样地到县衙报案。
县令尹见心在外面办事,直到半夜三更才回来。
他听完父子俩讲述后,仔细观察了下两颗首级。
发现切口变化不一致,便问那个儿子:
“你们说是当场捉奸,然后同时杀死这两人的,对吗?”
儿子说是。
尹见心又问:
“你有子女吗?”
儿子回答:
“有一个只有几岁的女儿。”
尹见心说:
“你们暂且待在监狱,天亮后再详细询问。”
说完,立刻派手下将小女娃接来。
女娃在尹见心的哄抚下,讲出当天的很多细节。
第二天,那对心狠手辣的父子面对诸多对不上的证据,只好认罪伏法。
尹见心正史无载,所以这个故事跟历史完全卡不上坐标。
只有明末的冯梦龙记述了他的两个故事。
另一个故事是说,尹见心当县令时,河里有一棵大树经常造成船翻。
旁人说,这棵树深扎于水中,水下的部分没法锯断。
尹见心就做了个比树大一点的木桶,从树头上套下去。
木桶驻在水中。
然后命人将桶中的水都舀干净,再派人到桶里。
水下作业变成了无水作业,大树顺利给锯了。
这是妥妥的建筑工程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