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新疆昌吉,男子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后方一辆大巴超车时,按了一声喇叭。
男子觉得这喇叭声特别尖锐刺耳,震得他耳朵钻心的疼,随后将大巴方告上法庭索赔12万。
这起全网热议的奇葩维权案,最终经昌吉州中院二审审理,给出了明确终审结果。
法院最终全盘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起诉男子自行承担。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直呼公道,只因这场索赔,从头到尾都缺少最核心的法律依据。
大众普遍误以为,只要身体出现不适,且事发存在关联,就可以向对方追责索赔。
但在民事侵权案件中,主观感受不能定罪,完整客观的证据链才是维权的核心。
梳理整起事件细节可以发现,这场纠纷的起因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道路超车。
事发当天,涉事大巴司机正常驾车行驶,准备从右侧合规超越前方小型车辆。
按照日常安全驾驶习惯,司机短促鸣笛一秒,用以提醒前车注意后方来车。
全程鸣笛时间极短,不存在长时间鸣笛、违规鸣笛、恶意扰民等违章行为。
前车驾驶员申某当时车窗半开,相对密闭的车厢让喇叭回声显得格外响亮。
申某当场出现耳部刺痛、发闷耳鸣的不适感,短时间内没有自行缓解。
为了保留维权凭证,申某第一时间报警备案,第二天前往医院做系统检查。
医院检查后出具诊断报告,确诊为爆震性聋伴随持续性神经性耳鸣。
后续申某多次就医复查、用药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共计五千余元。
结合自身出现的听力不适症状,申某认定伤情完全由大巴鸣笛直接造成。
他认为此次损伤留下永久性耳鸣后遗症,严重影响日常工作与生活状态。
据此,申某向大巴所属运输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合计索赔12万元各类损失。
面对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大巴司机与所属公司均表示难以理解且极度委屈。
司机坦言,自己仅合规一秒短鸣,是保障通行安全的常规操作并无过错。
一秒的喇叭声响,根本不足以造成永久性听力损伤,这般索赔实属无端追责。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清晰,集中在伤情与鸣笛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申某提交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缴费单据、行车视频作为全套佐证材料。
这些材料只能证明两个事实,事发时有鸣笛行为,以及他事后查出耳部伤情。
但案件审判最关键的核心证据,申某自始至终都无法有效提供。
他没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鸣笛分贝检测报告,无法证明声响超标足以伤人。
同时无权威司法鉴定文书,不能证实耳鸣耳聋是此次鸣笛直接导致的结果。
法院审理时明确提出,无法排除其他损伤听力的日常诱因与潜在可能性。
比如长期佩戴大音量耳机、日常接触环境噪音、耳部旧疾复发等因素。
法律判定侵权责任,讲究严谨闭环的证据链,杜绝主观猜测和事后推定。
仅凭个人体感和事后诊断,无法锁定唯一因果,自然无法判定对方侵权。
与此同时,法院核查驾驶记录确认,大巴司机超车鸣笛完全符合交通规范。
司机无任何违规操作,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申某全部十二万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用两千八百六十二元,由原告申某自行全额承担。
这起案件也给普通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维权必须坚守事实与证据。
身体受损值得同情,但法律不会支持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索赔诉求。
目前,该案件二审判决已正式生效,双方均未申请再审,纠纷彻底终结。
涉事大巴司机早已回归正常工作,心态平稳,日常运营未受事件影响。
涉事运输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与相关行政处罚。
当事人申某自行承担所有诉讼开支,依旧在家休养调理耳部不适症状。
经过一段时间的对症治疗与静养,他的耳鸣症状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但其听力敏感、耳部发闷的后遗症尚未完全消退,仍在缓慢恢复中。
经历此次败诉,申某清楚了民事维权的举证规则,没有再提起任何诉讼。
这场看似荒唐的维权闹剧,也提醒所有人,有理有据才是合法维权的根本。
信源:超车时按了一声喇叭大巴司机被告上法庭 索赔12万-青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