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张杰工作室文案争议张杰工作室一则仅6字的庆功宴文案“回到那一天,初见面”被质疑抄袭五月天演唱会主题,但律师从著作权法角度明确认定该短语独创性不足且属常见表达,法律层面难成立侵权,事件意外推动张杰16年前冷门歌曲翻红并引发对饭圈鉴抄文化的广泛讨论。一、法律解读:短句独创性不足,难认定侵权核心法律原则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指出:“回到那一天”由“回到”“那”“一天”三个常见词汇构成,独创性高度有限,不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著作权法遵循“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仅保护具体独创性表达(如完整歌词、旋律),不保护抽象思想、通用短语或主题名称。因此,即便两方使用相同短句,亦无法认定侵权。 律师解读张杰工作室文案争议